吉州法院妙用“作保式”服务收获多方满意(2)
法官们当即向医院作出承诺:在保险公司的理赔偿款到账后,优先支付医院的医疗费,但患者出院手续请先予开具。医院为患者出具了出院小结,案件审理后,保险公司在......

靠前服务,延伸触角平息矛盾

责任人员不主动赔付,伤者自然想到向有关部门反映。市、区二级司法局、信访局接待人员尽管悉心劝导,但最终也引导他们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伤者没办到出院手续,起诉缺乏相关证据以获得赔偿;而医院未收到医疗费,也想把“办出院手续”这一关口给守住。无奈之下,多名伤者家属来到吉州区法院长塘法庭咨询,并向法官承诺可将保险理赔款优先支付医疗费。急人之所急,在立案受理前,法官们当即与医院交换意见后,却得到了“出院手续不能先办”的答复。

对此,该院医务科负责人也很是无奈,医院已发生过多起患者虚假承诺并恶意“逃单”的事件。

主动担当,妙用承诺收获满意

在了解到以上顾虑后,长塘法庭法官们考虑,既然患者个人信不过,法院总该说话算数吧。综合把关案情后,鉴于保险公司理赔款通常会转到法院再拨付当事人的惯例。法官们当即向医院作出承诺:在保险公司的理赔偿款到账后,优先支付医院的医疗费,但患者出院手续请先予开具。

信任由此建立,心结就此解开。医院为患者出具了出院小结,案件审理后,保险公司在承办法官积极释法明理协调下,主动履行了赔付责任。医院顺利收取了垫付医疗费,患者利益亦得到充分保障,多方满意的结局就此形成。从表面上看,“从中作保”与法院的中立属性不符,但这正是该院主动担当,奉行“法院以社会为本,法官以当事人为本”理念的生动传承和体现。■王国勇、杨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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