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一小伙自改枪支打鸟 却“送”自己坐牢(2)
但据警方介绍,射钉枪经过简单的改造之后,在10米外就能射穿普通门板,杀伤力极大,且改造过程最快的只需要10分钟,因而得到很多打猎爱好者的青睐。

“无意之间”违了法 同村八人获重刑

村民看到这些人制枪的热情越来越高涨,越发觉得不安全,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上述制造的枪支都具有致伤力,属于刑法规定的枪支范围,周远升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造枪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周远升等人交代“在改造射钉枪成打鸟工具时,并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犯罪”,但“不懂法”不能作为逃脱刑法惩罚的借口。虽然并不了解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但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改造射钉枪的行为会大大增大枪支杀伤力。

因此,结合自首、坦白等量刑情节,井冈山市法院判处周远升有期徒刑七年;谢虎明有期徒刑六年;郑宁、尹祝浩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肖龙、陈笑龙、胡山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尹秋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枪支改造需谨慎 勿触碰刑法红线

我国法律对枪支管控极为严格,非法制造枪支,基础刑期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对市面上合法流通的工具进行改造,杀伤力达到了一定标准,就会纳入刑法规定的“枪支”种类,例如本案中的射钉枪的改造。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可得知,仅今年上半年,江西就有27件案件,60多人因改造或持有改造后的射钉枪而获刑。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不论是学习枪支改造方法还是获取改造枪支所需配件的途径都越来越多,此类案件也越来越多。今年,井冈山小伙李亮在腾讯QQ“狩猎联盟交流群”“抓鸡经验交流群”学会了射钉枪的改制方法,同样通过淘宝网购买了相应的改造枪支工具,结果获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在此提示,很多打猎爱好者为了追求枪支的性能,盲目对枪支进行改造,不知不觉就已触及刑法的红线。具有致伤力的非法枪支在社会上流动是有巨大潜在风险的,哪怕只为打猎,也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有健康的爱好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切勿为了盲目追求爱好而蒙蔽了自己的守法意识。■王娱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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