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6年吉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意见》印发 明确三大目标 细化七大任务 ●年内,市、县城区近期建设地块控规覆盖率达90%以上 ●年内,各县(市)要推进“十个一”工程建设 ●新建小区规划菜市场100%按要求配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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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吉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四大方面。
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哪些目标?推进城镇化建设又有哪些具体的任务呢?4月18日,吉安晚报记者对该《意见》进行了梳理。通过宣传报道,以期让更多市民知晓、并支持参与到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当中,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实现城镇化水平提高等三大目标
点睛数据:居家养老服务点达851个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明确,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文化庐陵、生态吉安”定位,坚持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走以人为本、五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努力建设“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
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要实现三个工作目标: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市功能配套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在提高城镇化水平方面,不仅要提高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还要增加城镇常住人口,同时还要增加城镇建成区面积。其中,城镇常住人口,全市增加8.5万人达236万人。其中,吉泰走廊增加4万人达111万人;中心城区增加2万人达59.6万人。
在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方面,城市用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城镇建设区绿化覆盖率以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都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全市增加0.1平方米达16.5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增加0.02平方米达17平方米。
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方面,《意见》将教育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四方面作为着力点。力求使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100%,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5张,居家养老服务点(日间照料中心)达851个,其中城镇121个、农村7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