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无牌人无证 醉酒骑车撞伤人
来源: 吉安新闻网 2017-12-19 11:29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醉酒男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撞伤沿街散步的四个行人。近日,新干县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中国吉安网讯(傅旦)醉酒男子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撞伤沿街散步的四个行人。近日,新干县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程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6年10月7日,程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沿新干县金川镇商贸路由南往北行驶,途经商贸桥路段时,因未确保行车安全,撞上了同向在前散步的甘某、龚某等四名行人,造成四名行人受伤、自己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交警大队民警及时从现场将程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报告,该血样中乙醇含量为327.2mg/100ml,程某系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程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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