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村更有新貌 ——安福加强农房建设管控让盖房不再“任性”
如何破题?安福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在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城乡建房管控制度改革,全力拆除农村危旧土坯房,科学规划布局村......

□本报记者段江婷

与其他县(市、区)一样,安福县农村也曾面临“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尴尬境遇。

如何破题?安福县委、县政府大胆探索,在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城乡建房管控制度改革,全力拆除农村危旧土坯房,科学规划布局村庄建设,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让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盖房子也要遵守乡村规划,不能再“任性”。如今,一个个升级版的美丽新村跃然而出,呈现出有新村更有新貌之势。

拆——

政府主导,理事会主权,干群合力破解供需矛盾

12月8日,郭云春住在刚建设好的新房里,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布局合理。令她感到高兴的是,在她房子的旁边,是自家三兄弟建的新房。这些房子的所在,原先是村里的晒场。

从晒场向前20多米,是村庄原本的所在,此时,已是一块平整的土地。这个村所属安福县山庄乡洢溪村委会,名叫对江村。几个月前,村民们老少齐上阵,亲手把这些危旧土坯房给拆了。

这些土坯房曾承载着村民们的希望,也承受了村民们的失落: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房成旧房、危房,由于传统祖业的观念,使得在农村的建房中出现了有地不愿建,而想建却无地的矛盾。

郭云春说,她做梦都想住新房。但由于村民的旧房大部分都是共有的,村民之间、兄弟之间难以统一协调,要做到全力拆除,就要对村里现有房屋归属“动大刀”。

去年9月底,一场村民大会让她触摸到了梦想。村支部书记周秋生在会上说,村里将集体收储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建立“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机制:无建房意愿、拆旧面积多于建房面积的村民可有偿退出,无地建房的村民有偿使用。此言一出,全场欢腾,群情激扬,男女老少们都表示,要快拆快建,快点进入新生活。

为了快,村子里在外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回家了;为了快,村民们互帮互助,犹如一家人。半个月,土坯房化身进了历史的烟尘;一个月时间,土地平整了,房屋类型选好了。镇村干部感慨地说,村民们的冲天干劲让人感动。

不单是对江村。今年年初,安福县把拆除危旧土坯房工作当作全县统筹城乡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清净、整洁”整治活动,采取宣传发动、高位推动、示范带动、拆护联动的“四轮驱动”,确保达到拆旧屋、建新房、显新貌。

“拆除工作中,我们做好‘四个先拆、五个结合’文章,把贫困村和国省县道沿线村先拆,党员干部及家属带头先拆,茅厕房、牲畜栏舍、残垣断壁的半边房、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先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先拆,并与乡村清理‘两违’建房、移民搬迁、脱贫攻坚‘七改三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全域旅游结合。”县委书记贺利华介绍,“我们还提出了‘三拆一改一保护’原则,除无条件拆除违章建筑、危旧房、土坯房、旱厕、危旧(土坯)牲畜栏舍及杂房外,还对有人居住又符合规划的危旧房进行改造,对属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保留价值的旧祠堂、古建筑要进行修缮保护。”

如今,危旧土坯房拆建工作已成为安福县农村工作的一张新“名片”,省委农工部于今年4月刊发要情专报在全省推广“安福经验”。至10月底,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完成30398栋,拆除率达99.3%,贫困村和省县乡道沿线村完成拆除11324栋,比率达99.9%。

建——

规划引领,落实审批制度,破解乡村农房无序建设难题

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寮塘乡岗口村美丽静谧。整齐的房屋排列有序,平坦洁净的街巷树木林立,农家院内干净利落。村内,游园广场点缀其间;村外,片片田地风景如画……

“我们村庄规划的目标是20年不落后!”切身经历过旧村改造的村支书刘建权感慨颇深,“现在村里环境一点不比城市差,听说是岗口村的小伙子,外村的姑娘都愿意嫁来!”

在岗口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知道,建房要先申请,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才能建。由于村民申请建房的意识逐渐增强,过去脏、乱、差的村容已大为改观。

村镇规划是村镇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蓝图。安福县高度重视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坚决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

所有拆完危旧土坯房的村庄,首先编制规划才能审批建房,编辑农房设计图集,引导村庄塑造统一建设风格。按规划拆建整治外,实行编号管理,确保按村庄规划进行建设。同时,在村镇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确保规划可行有效。

县住建局局长刘小年说:“以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着力解决房子建在什么地方、建成什么样式等问题。”

因此,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安福县村庄规划坚持遵循“合理布局、集约用地,完善功能、保障民生,保护生态、体现特色,群众参与、集体决策”四个原则,注重新村建设与旧村整治相结合,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为目标,践行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的理念,鼓励村民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力求美观、经济、实用、安全,让农民生产、生活更加便捷。

“乡镇集镇规划区外农民建房,须按规划报批,再按县住建部门提供的图集选择建房户型建房,严格做到新建房屋每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3层,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同时,我们让村委、理事会、村民成为乡村规划编制、实施的主要参与者,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县村建规划管理站站长刘维维表示。

规划出来了,如何确保落地?“五个不批”,从源头把好关,避免农民建房违规现象的发生。安福县通过严格审批原则,做到未编制或未审核通过规划的不批,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不批,违反村庄规划的不批,房屋户型、立面效果未确定的不批,乡村干部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的不批。

“只顾自己乱建房,乡里乡亲会骂娘。”村民周芝兰感叹,建规立矩之后,这些“硬办法”还真产生了“正能量”,村里的美丽乡村建设也按下了“快进键”,跑出了“加速度”。

管——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改变“看到管不到,能管却看不到”窘境

初冬的广坵村醒了。

披件外套,刘耀先出了门。自从当了村支书,他每天头一件事,就是去村里转一圈。

“浮在上面解决不了问题。只有在村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才最实用。”刘耀先说,每天除了看看村里的环境卫生,了解村民的诉求,他还有一个工作便是查看村里有没有违搭违建行为。

“以前,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贺利华坦言,农村环境“脏乱差”特别是农村建房“散乱差”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就是没有压实管理责任,没有把执法权限下放到村集体。“要改变这种窘境,必须严格监管责任,严格追责问责。”

为此,安福县在原有的城乡建房管控办法上,再次出台了强化城乡建房管控“新五条”,并以问题为导向,将管理细化,既有县级层面的总体把控,也有镇村级范围的协作监管,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管理主体,确保看得见,也管得到。

整合国土、城管、城建等各方力量,把执法权限统一后下放到村集体,成立专门的农民建房监管巡查队,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对土地利用规划下的违法建房行为进行监管。

“村组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苗头及时处理,村里解决不了报乡镇,我们立即联合相关执法管理部门现场勘验,做到全面巡查,不留死角,让‘三违’、违规搭建等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无处遁形。”金田乡常务副乡长李园欢介绍,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建房有规划、违建抓预防。

“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取消换届选举竞选资格、辞退……”老百姓把这一系列追责问责情况表达得如此直白和形象。

“不搞一阵风,是一场持久战;没有侥幸,只有认真;党员干部和理事必须先‘自我革命’,取信于村民……”党员干部们把贯彻落实理解得如此透彻明白。

此外,该县还积极从群众诉求中总结经验,对基层治理查漏补缺。例如,对“公平”表示担忧的村民,就聘请他当工作监督员,增加监管环节,提前化解可能产生的矛盾。

实践是最好的检验员。今年十一期间,全县未新增一例“三违”和违规搭建行为。

“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描绘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兴图景,下一步,安福还将从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新征程。”贺利华表示。

短评:

“三治”带来的大治

涂宏

“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这是农村中十分普遍的现象。为克服这种现象,安福县加强农房建设管控,让农民依照规划建房。这种举措使一个个升级版的美丽新村跃然而出,呈现出有新村更有新貌之势。可以说,这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带来的大治局面。

安居才能乐业,建新房在农村是个天大的事,也是农民一辈子的夙愿。不加强管控,让农民无序建房,势必会出现“散乱差”问题。尽管加强管控是必然的,但是这种管控必须符合农民利益,否则只能是“牛不饮水强按头”,导致农民不满,激化矛盾。安福县在拆除工作中做好“四个先拆、五个结合”文章,在规划中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在监管上让农民参与,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让农民成为主体,充分维护了农民利益,体现了民主与集中,当然会受到农民的欢迎。

建房管控只是乡村治理的一个部分,乡村治理是个综合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农村大治毫无疑问。相信各地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一定能够创造更多的经验,各地农村一定会更加环境优美、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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