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5号
郭锦贤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王文忠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李 昶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伍春辉的吉安市......

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通过如下任免名单。

任  命:

郭锦贤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昶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伍春辉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肖  红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文忠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雪春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欧阳骥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  去:

陈  军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锦贤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唐春梅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罗彩萍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肖  红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欧阳骥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文忠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  昶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伍春辉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雪春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晏军腾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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