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认真查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督办)的环境举报问题
日前,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一批环境污染举报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县(市、区)对举报线索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查实的环......

中国吉安网讯(记者蒋弥韬)日前,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一批环境污染举报线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县(市、区)对举报线索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针对群众举报的“吉州区优意床垫加工厂建厂造成水土流失”情况,9月9日,吉州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该厂2015年搬迁到罗塘村东界塘村小组,厂房为2013年建成,不存在毁坏山林和环境污染问题,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并非黑心棉,而是海棉加弹簧的原材料。

针对“遂川县泉江镇新寨村采石场环境污染问题”情况,9月10日,遂川县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此信访件部分属实。该场采矿已环评,但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洗砂工序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据居民反映,前期采石爆破装药量大,噪声较响,振动较大。该县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处罚款。9月11日,遂川县环保局对江西富景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罚款5万元、按规定办理洗砂工序环评审批手续、完善截洪沟及各项环保措施,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目前,该公司已经停产整改,正在着手完善环保设施。

针对“吉安县固江镇枫江村养猪场污染”情况,9月10日,吉安县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来电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养殖场未发现有举报人反映的排污暗管,但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排入泸水河。猪场建设时周边没有村庄,但由于近年来村民不断新建住房,最近的村民住房离猪场不到200米,属吉安县畜禽养殖三区规划的禁养区范围。吉安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30日内清空猪栏,自行拆除栏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如到期未清空拆除栏舍到位,吉安县环保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由吉安县政府下达关闭决定,关闭决定到期后如企业未自行关闭,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群众反映的“吉州区泰和牛馆环境污染”情况,9月9日,吉州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此信访件部分属实。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反映油烟直接排放情况不属实。净化处理后的油烟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情况属实。吉州区环境保护局已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在9月21日前整改到位: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必须净化处理后实施封闭式排放。

针对群众反映的“泰和县苏溪镇酒厂环境污染”情况,9月12日,泰和县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此信访件属实。该厂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使用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问题。该县对泰和县苏溪酒厂下达了停产通知,现该酒厂已停产。

针对群众反映的“梅林工业园化工厂储存罐气味扰民”情况,9月10日,青原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此信访件部分属实。在企业暂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难闻气味,但松节油储罐存在安全隐患,池中废水浓度达不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青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责令企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池中废水,并尽快交由有资质的废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为避免安全事故,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开发区管委会责令瓯林树脂公司将储存罐移走。瓯林树脂公司决定9月14日开始储罐切割搬运工作,预计16日完成。

针对群众反映的“新干县七琴镇养猪场污染环境”情况,9月10日,新干县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核实,此信访件部分属实。所反映的五家养猪场都存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邓海云养猪场、邓菊根养猪场、邓菊生养猪场和邓小莲养猪场均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该县责令邓海云养猪场、邓菊根养猪场、邓菊生养猪场和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新干分公司七琴猪场4家猪场立即补办环保审批手续。责令邓海云养猪场、邓菊根养猪场、邓菊生养猪场11月30日前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验收。如到期未完成整改并通过环保验收,将清除存栏生猪。对邓小莲养猪场实施关闭。限期于11月30日前清空存栏生猪,禁止养殖,在关闭前禁止养殖废水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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