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永丰县农业局接到举报,七都乡河段有电鱼船只,举报者称,该电船在中元节头天晚上电了大量河鱼,并将渔获物放本村村口售卖。接到举报后,永丰县农业局立即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前往查处,要求从重打击,不留后患。执法人员赶到河道现场发现了举报者指称的电鱼船只,立即联系上当地的乡领导和村干部,查清船主,并调集车辆和人手对电船进行装运和收缴。目前该电船被收缴放置在农业局。
电力捕鱼,是一种对江河水域渔资源掠夺性的捕捞方式,其方式方法是通过自带装置转换出来的高压电流把鱼击晕打死以便捕捞,所过之处,不论大小品种,无一幸免,电船能到达的地方就是杀戮的地方。永丰县沿河百姓对非法电鱼行为是深恶痛绝,恨电船掠夺了天然水域的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几欲痛斥而不得法。为此,近几年,永丰县农业局于开展了多次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和炸鱼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中,渔政执法人员在各乡村、河道张贴《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的通告》400余张,村组聚居地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公布了举报电话,河道沙滩上浇铸了铁质警示牌,让百姓对电鱼行为有渠道举报,有地方申诉。在宣传的同时,出动执法人员对大小河道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非法电鱼船只进行拆解、收缴。2016年以来,农业局共计拆解了两艘电船、收缴整体船只一艘,责令拆除电船3艘,这些雷霆行动和重拳整治,震慑了一大批违法人员,非法电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