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7-08-28 08:22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近日,遂川县对所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中国江西网吉安讯 记者彭南报道:近日,遂川县对所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泉江镇上溪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会计郭建群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

经查,2015年郭建群同志负责上溪村五组农村危房改造调查摸底工作。当年,村民郭九生拆除砖木房屋后,提交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申请书》《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江西省农村危房改建房审批表》。事实上,2015年郭九生在上溪村有两栋房屋,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郭建群未对郭九生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家庭收入等情况作认真调查的情况下,将郭九生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上报,使郭九生在2015年底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2017年3月16日郭九生将1.2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退回县财政。经2017年5月16日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郭建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泉江镇四里街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委员李诗海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

经查,2016年7月,李诗海负责包括刘海花在内的四里街社区一、二组安居工程申请户的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李诗海帮刘海花填写了《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刘海花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但该表中未填写刘海花丈夫刘敏在县云岭林场巾石分场工作的重要信息,并且,刘敏属于云岭林场危旧房改造对象,在2012年享受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政策,不能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李诗海在未对刘海花家庭情况作详细调查的情况下,将不符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刘海花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上报,导致刘海花于2016年11月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刘海花于2017年4月27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退回县财政。经2017年5月16日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李诗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左安镇樟木村党支部书记古赋生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被问责

经查, 2015年6月,樟木村委会以村委会委员古门祥的名义申报2015年农村安居工程第一批危房改造维修资金3500元,用于维修古氏宗祠,该补助于2015年12月拨付到位。调查期间古门祥已将补助款缴入县财政专账。2015年12月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再次以古赋生、彭为星等5人的名义,申报2015年农村安居工程第二批危房改造维修补助(每户3500元),准备用来维修古氏、彭氏等五个宗祠。公示期间,因群众反映,樟木村委会取消了5人的申报。另外樟木村还存在虚报套取自然灾害补助资金账外用于水毁工程和对樟木村部分村民新农保补助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解决等问题。古赋生作为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2017年1月9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古赋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斗江乡庄坑口村党员饶为明重复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经查,饶为明同志于2013年申报领取了危房维修补助资金3000元为主房盖琉璃瓦。2014年,饶为明又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资金3500元用于房屋室内刷白、吊顶等装修。2017年2月,江西省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饶为明重复申报领取危改补助资金的问题。经2017年6月12日五斗江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饶为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斗江乡丰禄村党员黄吉生多处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经查,农历2012年4月29日,黄吉生原住土坯房倒塌,申报了民政新建房补助,获得补助15000元。由于妻子患风湿性心脏病,家庭特别困难,不久黄吉生又申报了危房改造资金,获得补助12500元。2017年2月,江西省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黄吉生多处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经2017年6月12日五斗江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吉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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