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把“共享雨伞”用后无归,说明了什么?
据媒体信息披露,6月15日,南昌市八一大道、北京西路等地段的公交站台和地铁共投放了“共享雨伞”三万把。市民只需注册后缴纳19元押金,并支付相关费用,就能借......

郭少峰

据媒体信息披露,6月15日,南昌市八一大道、北京西路等地段的公交站台和地铁共投放了“共享雨伞”三万把。市民只需注册后缴纳19元押金,并支付相关费用,就能借走一把雨伞,收费标准为半小时0.5元。

然而,半个多月后,7月3日,记者回访这些地段多个雨伞投放点查看发现,雨伞已完全没了踪影。据周边开店的商人反应:“雨伞投放没几天,就全被市民拿回家了。”既然雨伞是共享流动财物,用后自然应及时物归原处。但是,“共享雨伞”投放后的境况竟如此令人遗憾。这里面蕴含的深层根源着实值得我们深思。

笔者以为,它至少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这些路人或多或少有图小利与嫌麻烦的思想;缺乏公众意识;没有“莫因善小而不为”的觉悟,国人整体素质还有逐渐提高的一个过程。

流水向东,人心向善。愿市民与路人都能多一点自觉、自重、自爱。唯有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顺畅、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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