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怀士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加强和实现对“三农”的保障成为众多代表们热议的话题。代表们热议的是,要针对“三农”的弱势,尽快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具有公平性、普惠性的“新农保”,真正从以人为本出发,侧重从生产、生活、医疗、养老等多品种全方位给广大农民提供“一揽子”的农业保险服务和支撑,有效解决农民因灾受损的救助和保障问题。“两会”刚刚结束,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部署落实全年工作时,就特别强调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调结构提品质增效益,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保险,以促进农民的持续增收。
毋庸置疑,在各种自然灾害面前最容易受到冲击的还是“三农”。要想战胜自然灾害,除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外,还要靠广大农民生产自救。因此,在农业自救的过程中,若能有多品种、全方位的农业保险为其保驾护航,“三农”重现生机和活力就更加有保障。正像有了“新农合”不会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样,有了“新农保”就不会使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
笔者认为,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村家庭抵御风险和抗击灾害的能力,将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极大的福祉。这就必须在创建“保险村”的基础上,把扩大农业保险作为关注民生的一项重大课题来精准实施,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新农保”。
这里的“新农保”不仅指的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更是指对受灾农户特别是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通过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而培育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其所生产经营的农、林、牧、副、渔产品的保险保障。在发生雨、雪、冰、冻、旱等灾难时,能得到保险部门及时的查勘理赔,及时得到防灾减灾保险资金,及时购买到抗灾自救的机具、粮食、种子等生产生活资料。这一具有公平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新农保”,不仅可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的优惠待遇,更吃上了一颗“逢灾不遭罪”的定心丸。从而给广大农民提供“一揽子”农业保险服务和支撑,有效解决农民因灾受损的救助和保障问题,真正为广大农民撑起保障其生存和发展的“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