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16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位列全省第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全省2016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评结果,我市以优异的成绩拔得头筹,在设市区中位列第一。同时,永丰县、泰和县、峡江县、青原区、井......

中国吉安网讯(记者段江婷)近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全省2016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评结果,我市以优异的成绩拔得头筹,在设市区中位列第一。同时,永丰县、泰和县、峡江县、青原区、井冈山市也在县(市、区)考核中位列前10。

2016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率先召开工作会议,率先签订责任状,实行河长库长一肩挑,河流水库一起管,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同时,由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县党政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河流“河长”,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目前,全市大中型水库达标率由治理前的34%上升到100%;小型水库由治理前的13.2%上升到80%,全市饮用水源区31座水库全部达标。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Ⅱ类至Ⅲ类水质断面所占比例为100%,水质整体状况优良;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100%,监测水量达标率为100%,水质水环境有效改善。

据悉,此次考核位列前三名设区市依次是:吉安市、赣州市、萍乡市。位列前10名的县(市、区):玉山县、永丰县、靖安县、广丰区、泰和县、上饶县、峡江县、青原区、寻乌县、井冈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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