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宏
物业与业主势同水火的新闻听得多,而物业与业主和谐融洽的十分鲜见,初看到《吉安晨报》上刊登的《小区业委会给业主发红包》,不由得让笔者感到稀奇。这个稀奇真不错,它体现了社会文明,体现了我们吉安人的精神风貌,值得为它点32个赞。
这则新闻的大意是:在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下,吉州区香榭丽都小区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涌现了一大批文明家庭和先进个人。业主委员会给文明家庭和先进个人发红包,以表鼓励。
通读新闻发现,香榭丽都小区的面貌之所以能焕然一新,关键在于小区业委会是由广大业主选出的人组成,实行的是物业自治。业委会从服务、治安、管理等方面进行努力,使得小区的管理走上了正规,物业费上缴率也从不足30%上升到97%。这充分说明,只要真心实意为业主办事,业主也并不是不通情达理的,服务到位是做到物业与业主和谐相处的关键。
物业之所以与业主不和,其中原因很多,就不在这里讨论了。然而,物业企业应该意识到的是,只要真正把业主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业主也不大可能去胡搅蛮缠。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顾客就是上帝;从社会文明的角度来说,投桃报李是常规,付出才有收获。物业与业主要达到和谐,大家都要多设身处地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去考虑。只要能做到这点,相信物业与业主不和的消息会越来越少。当然,也希望这样体现吉安人民文明素质的事情多多发生,从而不成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