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民政部召开2017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介绍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全面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
——(2月23日《吉安晚报》A6版)
“先诊疗后付费”不是第一次出现,但是每一次出现都能够撩动人的心弦。为啥?因为,若真能够实现,那么我们就可以在缺钱或者没有钱的情况下,在饱受病痛折磨的时候,不会因为“钱”的问题得不到救治,更或者无奈的回家等死。从这个意义上说,“先诊疗后付费”不仅是对公众健康权的保障,更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
“先诊疗后付费”最大的意义是让人们看到了希望。民政部要求,全面实施县级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市级和省级行政区域内,困难群众按规定分级转诊和异地就医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这就可以让困难群众,尤其是一些花费比较高的重大疾病,能够踏实进行治疗。当然,后续的政策还亟待完善,比如将这项措施的适用人群、申请步骤等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借助互联网平台,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效能,让就医群众少跑腿,少求人等。
相信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先诊疗后付费”一定不会只是看上去很美,“打股救子”“卖身救人”也注定会成为历史长河中的一幅照片,看病难、看病贵也注定会一去不复返。
(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