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安网讯(温桂秀)为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万安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近年来,万安县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精准识别,逐年提标提补,做好做实健康扶贫工作,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目前,该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44538人全部实现免缴个人参合费用120元,确保了建档立卡户患者全部享受了政策规定的待遇。
经联合调查核实,该县对尚未全家纳入低保范围的72户104人蓝卡对象,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纳入,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自主提高建档立卡户低保保障标准,在执行省提标的基础上,2016年和2017年每人每月分别再提高12元、14.5元,确保建档立卡户收入稳步增长。
为切实解决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难题。该县一方面方便贫困群众就医,县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凭户口本、身份证、农医卡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件免交住院押金。另一方面,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贫困户免交参合费用,每人120元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代缴;取消乡级200元、县级400元的住院补偿起付线,在乡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按相应比例补偿(每人年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扩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受益范围,只要在吉安市境内各工业园务工的参合人员,均可享受本县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补偿标准;提高门诊大病补偿封顶线,对18类门诊大病,新农合每人年补偿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在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扶持方面,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1万元降至5500元;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标准,达到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的,5万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由50%提高至60%,5万元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由60%提高至7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由70%提高至80%。在市内三级医院治疗的,补偿比例再提高10%,每人年补偿封顶线为25万元。
为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该县在现有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收入家庭、低保户中的红卡户和黄卡户、蓝卡户的救助标准再分别提高10%、15%和20%,分别达到60%、85%、90%,对14岁以下患病儿童的救助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相应提高10%。为提高补偿标准,该县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对红卡、黄卡贫困对象的住院可报费用在上述报销的基础上,对未报费用再次救助20%;对蓝卡对象住院医疗费的可报费用进行兜底补偿。同时,建立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由县财政购买商业补充保险,探索不可报费用报销途径,保费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