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发指十二岁少年多次强奸亲生妹妹
来源: 人民网 2016-11-08 09:21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一名现年14岁的男孩(因受法律保护而不能公开姓名),在12岁时因沉迷观看网络上的色情片而多次强奸彼时还未满9周岁的亲生妹妹。

据《每日邮报》7日报道,上周五切尔滕纳姆治安法庭(Cheltenham Magistr ates Court)开庭审理了一起有关青少年性暴力的案件。一名现年14岁的男孩(因受法律保护而不能公开姓名),在12岁时因沉迷观看网络上的色情片而多次强奸彼时还未满9周岁的亲生妹妹。

在受害者告知她母亲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该男孩声称这名女童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而据检察官伊恩 · 芬尼称,这名男孩威胁他的妹妹说如果她不与他发生性关系她就再也不是他的妹妹了。出庭律师表示,他们并不是单方面行为,而且男孩是在确认无人打扰的情况下在女孩的卧室与她发生关系。

有证据呈交给法庭证明该名男孩曾在网络搜索有关乱伦的色情影集。检察官伊恩 · 芬尼认为,由于现在青少年有大量机会获取色情片资源,类似案件今后将大量增加。

一名现年14岁的男孩(因受法律保护而不能公开姓名),在12岁时因沉迷观看网络上的色情片而多次强奸彼时还未满9周岁的亲生妹妹。

该男孩承认了全部六项对他在2015年夏天强奸13岁以下女童的指控。地区法官乔帝· 波帕· 莱(Joti Bopa-Rai)判处他执行参考条例一年和性暴力保护条例五年。这意味着,这名现居少管所的男孩将不能接触任何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同时也不被允许联系他的妹妹。他可以使用网络但不得删除搜索记录,因为警方将定期检查他的所有电子设备。

地区法官乔帝· 波帕· 莱警告这名男孩说:“如果你碰巧遇见任何16岁以下的人你必须径直走开,你不能跟他们中的任何人接触。当你16岁之后从少管所中被释放,你仍将受到警察的监控,直到19岁为止。”该法官还表示,因为该男孩没有案底且未满15岁,所以并未被当作惯犯受理并判处监禁。

男孩的父亲向法官询问他的儿子在离开少管所之后能不能回家住,法官给出的答复是:现在还无法确定,将视他的个人情况而定。

辩护律师加雷斯·詹姆斯称:“虽然该男孩的做法完全不对,但这其实是孩子们间的一种试验。他现在14岁,在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只有12岁,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青少年在不同阶段成熟。出庭以及接受采访这整件事都给他的人生上了一课。心理报告显示,他在他的年纪已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成熟。正是这样的成熟度导致了这次过错。异性或者同性吸引青少年男孩的注意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我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互联网这回事,不幸的是它现在非常普及。因此,他接触了大量对他这个年龄的少年来说并不合适的资源。这些资源在他犯下罪行过程中起着重要影响,因为他试着与自己的妹妹演练他在视频中看到的画面。”(叶曼琳编译自《每日邮报》)

(原标题:令人发指十二岁少年多次强奸亲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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