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1月4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代表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吉安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中共吉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吉安在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等“三个走在前列”,实现全面小康、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