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朱德才所作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

原标题: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6年11月4日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朱德才所作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部署,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狠抓公正司法,确保司法廉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水平,积极推进平安吉安、法治吉安建设,为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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