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快速充电站 引发官司数十起
当人们享受着花1元钱、充电10分钟、骑行10公里的爽快时,人们也许并不知,近一年来,吉州区法院却接连受理了小小快速充电站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数十起。

■聂芳、雷敏

当人们骑着各式电瓶车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大大小小快速充电站全天候悬挂于各维修店门口,人们再也不用担心骑出去的电瓶车要推着回家了。但当人们享受着花1元钱、充电10分钟、骑行10公里的爽快时,人们也许并不知,近一年来,吉州区法院却接连受理了小小快速充电站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数十起。

格式合同惹的祸

近年来,随着各式电瓶车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城市涌现,“聪明”的江一白(化名)敏锐地洞察到了商机———电瓶车快速充电站,对,就是它!“投币1元钱、充电10分钟、骑行10公里,如此优越的性能,充电站生意肯定火爆,而电费成本只需区区几分钱,赚钱肯定不成问题。”他如此想着,但仔细一想又发现:“一个充电站能赚几个钱?占领市场才能赚大钱。”

但如何才能占领市场呢?这是个关键问题,接着,他请高人想出了高招———合同,通过合同进行合伙。就这样,他揣着涵盖了合伙规则、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一份份格式合同书,抱着一个个快速充电站前往江西各大大小小城市,与遍布于大街小巷的电瓶车维修店展开了广泛合伙,充电站往维修店门口一挂,和店主把合同书一签,安心回家等着分成。

几十位店主卷入官司

令各维修店主没想到的是,这薄薄的一纸合同书却让他们无一例外地接连卷入官司。原来,他们并未过多在意那份与江一白签订的合同书中有这么一些约定:“维修店只要开门营业了就得将充电站摆放在门口,否则构成违约”、“若充电站出故障,店主必须在三天内返修,否则构成违约”、“凡是合作经营充电站的店主始终不得再与他人合作,否则构成违约”诸如此类,一旦出现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数千元,同时还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等。

绝大多数维修店主或因雨天未及时摆出充电站、或因充电站故障未及时返修、或因同时与他人合伙经营了其他充电站等事由被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违约金及损失万余元。

法官判决捍卫正义

就这样,数十位与江一白合作经营充电站的维修店主们接连坐上了被告席,从未想过会因为这小小的快速充电站卷入官司的维修店主们,一个个满脸委屈,心想自己从未打过官司,对方还请了律师,又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为证,官司肯定输定了。

主审法官经耐心听完双方当事人陈述、仔细审核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认定江一白与店主们签订的合同书中的格式条款明显加重了维修店主一方责任,减轻了江一白义务,因而合同相关格式条款无效,数十起案件皆判决驳回江一白的诉讼请求,目前部分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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