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江西3起腐败问题 其中吉安县固江镇1起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6-04-14 09:19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4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江西3起,吉安县1起。

原标题:中纪委通报江西3起腐败问题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报道:4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每月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江西3起。

这3起问题分别为:

分宜县湖泽镇闹洲村石下村原小组长许秋生套取集体资金问题

许秋生在任湖泽镇闹洲村石下村小组长期间,以渠道维修工程款名义用他人名字冒领村小组集体资金6000元,并将冒领的6000元与另外两人私分。

今年2月,分宜县纪委给予许秋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饶市广丰区大南镇茭塘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朱新荣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大南镇民政所副所长朱新荣在兼任该镇茭塘村第一书记期间,编造虚假项目资料,套取区民政局移民办下拨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44.6万元,用于支付茭塘村招待、购买土特产以及其经营的马家柚基地建设等费用。

今年2月,广丰区纪委给予朱新荣开除党籍处分。

吉安县固江镇赛塘村村委会主任王旭民向村民索要现金问题

王旭民以帮助本村村民王某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花费了一些费用为由,要求王某拿出4000元弥补其开支。2015年12月,王旭民得知县纪委在调查此事后,将4000元现金退还给王某。

今年2月,吉安县纪委给予王旭民党内警告处分。

网友评论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