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百日宴”为何上演“人妖激情”
来源: 中国江西网 2016-03-10 09:25 我要评论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乔志峰

为孩子摆百日宴的目的,首先是表达对“喜得贵子(千金)的喜悦心情,以及为人父母者对孩子的爱,留下一份美好回忆;同时,也能借机将亲朋好友聚集起来,热闹一番、加深感情。因此,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百日宴是一个以亲情和喜庆为主题的场合,不会掺杂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可是,3月8日的中国青年网报道了这么一件奇葩事儿:土豪为女儿摆百日宴,请泰国“人妖”助兴。近日,广西南宁一户庞姓人家为女儿大摆百日宴,并请来泰国“人妖”、歌舞艺人、武术师傅等人员前来助兴,让宾客感到惊奇。一些来宾甚至还情不自禁跑上舞台与这些艺人激情互动,将现场氛围推至高潮。

从媒体配发的照片看,表演者的衣着是暴露的,现场的互动是暧昧的,虽然气氛因此“高潮”了,却里里外外透着几分庸俗甚至“变态”的意味。这种场面以往只存在于某些低俗的娱乐场所或景区,现在何以出现在了本该充满亲情和“欢乐祥和”氛围的“女儿百日宴”上?孩子不谙世事,不会对此提出异议。如果她将来懂事了,看到自己的“百日宴”竟然上演过不堪入目的“人妖激情”,又会作何感想?

摆百日宴是不少地方都有的风俗,不过,像这位广西土豪一样将百日宴变成了“狂欢节”的做法,还真不多见。想搞得如此“火爆”,不仅需要有前卫新潮的观念,还必须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又是泰国“人妖”,又是各路艺人,出场费想必都低不了,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有钱、任性,花自己的钱、买自己的“刺激”,原本无可厚非。但这种“人妖激情”,是否有点超越底线呢?

或许有人会说:人家就是闹一闹而已,又没有违法,无须外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话虽如此,可想必谁都承认,做事除了法律的底线,还有一个社会公秩良俗的底线。“人妖激情”可能还达不到“涉黄”的程度,引不来“扫黄打非”的大棒,最起码也格调不高,会造成不太好的社会影响。不说别的,吓到小朋友、带坏了孩子,恐怕也不好吧?

之前有媒体报道,河北邯郸农村不少葬礼请脱衣舞女郎“助兴”,主持人播放完哀乐后,立马就请来了脱衣舞女郎high了起来,令人哭笑不得。中国有句老话叫“人死为大”,类似做法到底是“寄托哀思”呢,还是故意“亵渎先人”?哪怕是所谓的“喜丧”,也不能这么任性胡来吧。

“女儿百日宴”、葬礼,一个喜事、一个丧事,却都不约而同出现了“情色表演”的身影。难道没有了这些东西,就不足以烘托气氛、吸引关注,就无法寄托当事人的“心情”、满足虚荣心?类似现象泛滥成灾,无疑还助长了大操大办、互相攀比的歪风,造成极大的浪费。

另外,某些从事低俗表演的团体,很多都是草台班子、乌合之众,并不具备演出资质,因此表演起来毫无顾忌,怎么哗众取宠怎么演,其唯一标准就是尽最大努力迎合某些低级趣味,并不惜为此大打情色的擦边球。类似表演的泛滥和火爆,从一定程度上也反衬出监管力度的疲弱。文化执法部门是否也应该对此引起重视,进行必要的管理和规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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