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南收费站:无证驾车上高速 心存侥幸代价高
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赣D牌照的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称自己没有办证件。将其带至办案场所进行查询,经公安网查询,驾驶员龙某并未取得机动......

本报讯(金珑、记者颜茜)3月2日,江西高速直属七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吉安南收费站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赣D牌照的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称自己没有办证件。民警立即警觉起来,将其带至办案场所进行查询,经公安网查询,驾驶员龙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龙某承认错误,告诉民警,自己只是开车走短途,以为路上不会有交警执勤,便心存侥幸驾车,没想到被交警抓个正着。依照法律规定,民警对龙某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必将付出代价。

网友评论

吉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井冈山报”、“吉安晚报”、“吉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井冈山 报社所有,其他媒体未经井冈山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已经许可转载的,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吉安新闻网”,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社”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新华社所有,本网已获授权使用,任何其他媒体不得从 本网转载、转贴或以其他形式复制发表,违者井冈山报社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吉安新闻网)”的内容,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 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事项需同本网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邮箱zgja20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