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珑、记者颜茜)3月2日,江西高速直属七支队一大队民警在吉安南收费站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赣D牌照的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称自己没有办证件。民警立即警觉起来,将其带至办案场所进行查询,经公安网查询,驾驶员龙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龙某承认错误,告诉民警,自己只是开车走短途,以为路上不会有交警执勤,便心存侥幸驾车,没想到被交警抓个正着。依照法律规定,民警对龙某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如果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必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