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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思想之光—庐陵明代理学及异端(3)
2015-11-30 15:29 来源: 吉安新闻网

二、纯任自然

明代中叶以后占据思想学术界主导地位的阳明理学,虽然成为主流而一统天下,但仍然出现了危机。部分王门弟子离经叛道,逆流而上,对“师说”发起了责疑,建立新的学说,形成独具一格的理论体系。在阳明理学盛行的庐陵,便有几位这样的志士。他们敢为人先的勇气、卓尔不群的气魄以及为实现心中的理想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载入了民族文化史册。典型代表是称作泰州学派的传人颜钧(1504—1594)和何心隐(1517—1579)。

泰州学派的创始人是江苏泰州人王艮(1483—1541),他受业于王阳明,也始终依傍王门,可他并不固守“师说”,而是独辟蹊径,开创新的学说。他认为“心性”是一种自然本质,是活泼的,纯真的,不受既有观念的影响,以此对抗仁义道德的“天理”决定论。他原是盐场的灶丁,家境贫寒。他反对诵习经典章句,注重实践。认为百姓日用即是道,不像有的理学家们说的那样要时刻虚静内省。他崛起于田野,以布衣开创学派,架起了儒学普及于民间的桥梁,于是,名声越来越大。因他的学术思想不同于其他的王门弟子,比较激进,史学家们称他已“逃离王门”之外了。然而更为激进,逃得更远的是王艮的两位庐陵弟子。

出生于永新县芦溪中陂村的颜钧,号山农,又号樵夫。在庐陵名士之中,他算得上是一个“另类”人物。他满腹诗书,博学多才,却不肯走科举仕宦之路;他一生为布衣,却在一段时间里得到名儒显宦的青睐,又像李白那样“天子来呼不上船”。在正统的儒者眼中,他放浪形骸,似有几分癫狂;而在平民百姓眼中,他又是那么亲切可爱。他任性的行为,叛逆的精神,必定不为信守传统礼教者所容。因此,他的思想及学说,在理学的史籍中不可能详细记载,只是当作“异端”略述。我们只能从史料的片言只语中,从他的行为之中,领略这位著名学者、思想家的风貌。

颜钧年轻时对儒家的四书五经读得滚瓜烂熟,对阳明的“致良知”之学也领会深刻,可就是不愿去参加科举求个功名,只想云游四方,随心所欲。他向王门弟子安福的刘邦采求过学,又投北京徐樾门下,有些志投意合。拜了泰州学派宗师王艮为师,才认为真正找到了精神归宿,认为心性自然正合己意。王艮死后,颜钧收徒授业,邹应龙、罗汝芳等名士慕名归之于门下。孤傲耿直的他,一生无拘无束,蔑视权力与金钱,尽管遭受冷眼和不公平的待遇,但他一点也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昂首前行。

根据《明儒学案》的点滴叙述和《宋明理学史》以及地方志的零星记载,颜钧的思想和行为有如下特点。

首先是提出了“凡人率性所行,纯任自然,即谓之道”的新命题。颜钧认为,人的心性、欲望,是自然具有的,让它自由自在地发挥,这就是道。他的这种观点和程朱理学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是绝对对立的,也越出了王阳明“良知说”的轨道。封建伦理道德是不允许人的自然本性自由透露的,一切都要遵守三纲五常。颜钧之说触犯了“天理”,是“大逆不道”的。他完全反对程朱“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点,主张寡妇再嫁是纯任自然,顺理成章的事。因为用人为的办法来压制人的天性,是不合道理的。他认为追逐名利是人性自然发挥的大忌,一个人不能被名利所累,被名利遏制。嘉靖十九年(1540年),他在南昌讲学时说:“秦火之焰,焚经而经存,心火之焰,不焚经而经亡。”他所说的“心火”,指的是功名利禄之心;“心火”燃起,经书没有烧毁而自身走向了末路。他视金钱如粪土,认为金钱是害人害义的东西。颜钧一个最得意的门生叫罗汝芳,在东昌做太守。一次颜钧与罗汝芳会面时,谈到了自己年纪大了,要买棺材准备后事了。罗汝芳送了他百金买棺材,他一出门就散给了穷人。又给,再散。罗汝芳哭笑不得,但他了解尊师,也不计较。后来罗汝芳回到南城老家,见到老师,买了一副上等棺木送给他。可是船到金溪,颜钧见学生蔡制死而无棺,就把棺木相送。

其次是主张并实践“民胞物与之志”。就是把天下民众当作自己的同胞手足,把天下万物当作自己的朋友。颜钧的这种人本思想,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是十分可贵的。基于“民胞物与”的政治理想,颜钧常常救人急难,危而不惧,苦而不怠,颇有“游侠”之风,这与他率性自然的主张是相吻合的。四川名士赵贞吉(大洲),后官至大学士。他任代理司业之职时,因得罪严嵩,被罢官流放广西荔枝县。该地偏僻路险,时人见他遭难,避之不及。赵是颜钧的好友,颜钧不但不怕受连累,还伴赵贞吉同行前往流放之地,使赵感动不已。颜钧的老师徐樾在云南为官时,被当地的土酋纵兵所杀,颜钧不远千里去寻骸骨归葬,令世人钦佩。江西巡抚何迁的两个儿子为争夺家财,反目为仇,到了扬言拔刀相杀的地步,无人可以劝解。何迁无奈,请在南昌讲学的颜钧来家调解。颜钧以圣贤之理训诫何家二子,不到一个月,何氏兄弟前嫌尽释,和好如初。何迁感激不尽,送他一条船为游学之用。颜钧希望政治清明,劳动者安居乐业。在他留世不多的诗文中,有一首反映了他的社会理想:“蒙蒙江雨镇江垓,江上渔人争钓台;夜静得鱼问酒肆,湍流和月掇将来;若得春风遍九垓,世间哪有三归台;君仁臣义民安堵,雉兔刍尧(劳动者)去复来。”他的政治理想就是实现君仁臣义民安的太平社会。

第三,站在平民百姓的立场上来解释天理、心性之学,冲破了士大夫阶级对理学的垄断。虽然他对世界的认识仍然没有脱离阳明心学的路子,仍是认为以心为主体,由心演化万物,属主观唯心主义。但他是以平民的眼光来看待事物,突出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他对儒学经典《大学》《中庸》义理解释很有新意。他说:“自我广远元外者,名为大;自我凝聚圆神者,名为学;自我主宰元倚者,名为中;自我妙应无穷者,名为庸”(《山农集》)。大、学、中、庸四个概念,他都是以自我为出发点来解释。这个“自我”,便是平平常常的、作为个体的人,并非都是高贵的贤达圣人。他把老师王艮“百姓日用即是道”的观点联系现实生活阐述得明明白白,头头是道,易学易懂,因而不仅受到普通百姓的欢迎,还引起了上层社会的关注。嘉靖十九年他应邀到南昌同仁祠讲学,闻讯者蜂踊而至,听讲者多达1500多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颜钧名声更大了,再次游学京师。当时地方官350多人奉旨进京朝拜皇帝。宰相徐阶在灵济宫召集群官,请颜钧讲学,历时三天。接着,徐阶又邀请他为来京参加会试的各省举子700余人讲学三天。当时正是阳明理学兴盛之时,颜钧用日夕常见之事理来阐述心学,通俗明了。这位终生布衣之士却向举士们讲课,真是风光极了,也是科举史上一大盛事。

然而,颜钧的言行是不符合传统礼教的。一些“正人君子”看不顺眼,寻机刁难,使得他屡遭磨难。权臣张居正听说颜钧时常指责时政,很是不满。他还反对讲学,下令毁书院。颜钧不从,便是违抗朝令,一些奸诈之人也想陷害他以讨好上司。嘉靖四十五年,颜钧从扬州南下讲学,到当涂县被捉拿,发解到应天府,被按察使诬为“结伙盗卖官船,得赃款350两白银”逮捕下狱。其实,是江西何迁巡抚送了他条官船,根本不是盗卖。元中生有的罪状使年过花甲的他经受三年皮肉之苦。颜钧的学生罗汝芳只好联络老师的学生、好友捐资赎身。颜钧被流放到广西,年逾古稀才得以回原籍。

三、泛亲聚和

出生于永丰县瑶田梁坊村的何心隐,本名梁汝元,号夫山,是逃离理学更彻底、坚定地走自己的路的著名异端思想家。他年青时也专心攻读经书,总认为不合心意,直到30岁,中了个举人。自从学了泰州学派的理论后,竟放弃走科举求功名之路,拜颜钧为师,接受“民胞物与”和“率性而行”的思想,反对理学家“灭人欲”的说教。可是,对老师颜钧“纯任自然”的观点不完全同意,他认为那样太宽泛,漫无边际。他说:“性而味,性而色,性而声,性而安逸,性也。”“性货色,欲也;欲聚和,欲也。”(《明儒学案》三十二)他主张“育欲”,以满足人们对声、色、滋味、安逸等方面的要求,这种要求出于天性,人人所同。这种“育欲”观,比颜钧所说的“率性而行,纯任自然”更直率、更明确、更具体,对“灭人欲”的反击力度更大。

从泰州学派“百姓日用即是道”的观点出发,何心隐认为,仁者对人无有不亲,虽以亲亲为大,但又不仅仅表现为父子之亲,而是亲一切可亲,以致于凡有血肉者莫不亲。义者对人无不有尊,虽以尊贤为大,但又不仅仅表现为君臣之尊,而是尊一切可尊,以至于凡有血肉者莫不尊(《何心隐文集》)。他崇尚的“泛亲论”,是对等级森严的封建传统伦理道德的挑战。

何心隐最为社会学家称道,最勇敢的行为,是在家乡组建新的社会组织“聚和堂”。他基于“泛亲论”的观点,认为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经济民主管理,族人和睦相处,有福共享有难同当,像陶渊明描写的桃花源那样“黄发垂髫,怡然自乐”,精心构筑“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他生于较为富裕的家庭,“家世饶于财”,可他却仗义轻财,不置家产。他与本族父老商议,建立起统管全族的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管理制度和要求由他主持制订,征求各房代表的意见后便予以实施。在经济管理方面,全族设“率养”(主管)一人,以下设“辅养”、“维养”若干人,协助“率养”处理日常经济收支事务。这是第一层管理人员。第二层便设12人管粮,72人征粮,按四季八节履行职责。工作开展情况逐级报告,没有完成任务的,集体研究解决。上缴国家税赋,由聚和堂按田亩总数计算统一交纳。所有管理人员都不脱离生产,无任何特权和额外利益,属为公尽义务。在教育方面,全族设一个总书堂,设“率教”(校长)一人,下设辅教,协助“率教”处理日常事务。教师按学生人数决定数量,全部实行聘任制。学生入学后,一律在校寄宿,学制十年,每三年为一个学习层次,学十年为大成,可毕业成婚。学校的管理制度也很严格,如学生不准戏异姓,不贪美食,不穿艳服,不讲污言秽语等,违者处罚。外族子弟也可人学,权利义务同等。

何心隐从经济和教育两方面人手进行社会改革,是大胆的探索创新。虽然是在封建宗族内实行,但至少有四点成效。一是统一交纳税赋,避免了贪官污吏层层盘剥敲榨百姓;二是建立了切合村情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建设和良好村风民风的形成;三是民主管理,大家都有责任,减少了各房各户间的纠纷;四是把教育摆上重要位置,人人都关心后一代的成长,加上统一食宿,增进了子弟们的情谊。最主要的一点是凝聚人心,体现“聚和”之意。据地方志载:“数年间,民风几近三代矣。”侯外庐先生在《宋明理学史》中,说这是乌托邦社会思想的一个试验。何心隐的社会改革思想,是几千年封建社会冻土中露出的一支嫩苗。

在封建专制制度的大环境里,何心隐的改革注定是要失败的。嘉靖三十九年(1559年),永丰县令加收“皇木银两”税,遭到何心隐所住的梁坊村民的反抗,打伤前去收钱的6个差役。县令认为何心隐是罪魁祸首,将他逮捕,欲定死罪。幸好何心隐的朋友程学颜在浙江总督胡宗宪手下办事,程向胡求救,胡示江西巡抚宽大处理,何心隐才被释放。第二年,广东农民起义,义军前锋逼近永丰。县令召乡绅商议对策,许多人主张拆迁县城内外民房困死义军,仅何心隐反对,还上书冯兵备,陈述利害。县令知后发怒,将他定罪。冯兵备同情何心隐,从中调停开释。奸相严嵩弄权作恶,何心隐参与了弹劾严嵩的活动,严氏余党迁怒于何心隐,暗中罗织罪名要将他置于死地。他便改原名梁汝元为何心隐,浪迹天涯以讲学为主。他家乡的聚和堂,几年后便解体了。这样的叛逆者,一直是统治者的眼中钉。张居正在朝廷掌权后,打击讲学。何心隐曾与张居正有言词过节,因而遭难。万历四年(1576年),何心隐在湖北孝感讲学被通缉,回家避难又逃往祁门被捕,押解到武昌,三年后活活打死在巡抚大堂之上。这位与封建专制社会对抗的勇士,像一颗流星在黑暗的夜空陨落,发出的光辉虽短暂而微弱,但毕竟划出了一丝光亮,划破了沉沉的夜幕。

黄宗羲说颜钧、何心隐“复非名教所能羁络”,就是说传统的道德礼教不能拘束他们。言中虽有些无可奈何和轻视之意,却正反衬了这两位叛逆者的大无畏气概。他们及其同一派别志士对传统思想发起的冲击,产生的震荡,波及明清之际的早期启蒙潮流,是思想解放运动的勇敢探索者。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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