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17、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全面落实国家、省以及我市《促进吉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本实施意见,确保政策落地。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问责。
18、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执法检查,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方式,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调整为不高于销售总额的6%,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采取商业银行开具的保函抵作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提高开发资金的流动性。由房管部门牵头,规划建设、国土、统计、税务、人民银行、银监、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参加,建立房地产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完善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全市房地产交易(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合同网签在2016年6月前实现全覆盖。
本《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16年12月31日。《吉安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政策措施试行期相应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试行期间,国家和省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王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