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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2)
2016-10-24 10:35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录取挂钩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一考两用”,江西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据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介绍,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涵盖高中的全部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个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各高中学校组织实施。

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14个科目,要求学生在3年内修完,合格性考试时间分散在高中三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做到随学随考随清。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减轻学生集中备考的压力。

    等级性考试实行科目6选3

等级性考试实行科目6选3,即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其中3科参加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允许考生在未通过的前提下多次报考;等级性考试在现有条件下,只允许考生参加1次。

合格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为“合格/不合格”。等级性考试各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呈现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原则上A等级为15%,B等级为30%,C等级为30%,D、E等级共为25%,其中E等级比例不超过5%。

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雪平告诉记者,科目6选3在语文、数学、外语三个考试科目不变的情况下,由考生自主从6个科目中选择3个计入高考科目。

“这就让考生从原来的‘取长补短’变为‘扬长避短’,也对高校有了进一步的要求。我们要求高校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两年,就要对外公布高校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早作安排。”刘雪平表示。

    扭转“唯分数论”

据悉,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总体安排,我省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省教育厅将建立江西省普通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化管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质测试主要结果等客观信息由系统导入,其他信息由学校在学期末录入,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需要注意的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将在高招时向高校开放。将来高校可提前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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