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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待遇 吉安大手笔给乡村教师发"福利"(2)
2016-09-01 08:33 来源: 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必须全额确保乡村教师政策性津补贴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按城市标准核定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我市将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教师特殊津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教师,可重复享受上述津贴补贴。完善乡村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县级财政必须全额确保乡村教师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和高温津贴、取暖费等政策性津补贴,使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对到县以下边远、贫困乡村中小学任教的大中专毕业生,取消见习期,参加工作即可享受转正后的工资待遇。同时,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计划地在中心小学或片区中心学校建设周转房。

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成班率较低的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不低于1:1.5予以保障。对学校安全保卫、学生营养餐和寄宿管理等后勤服务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不占用教职工编制。

开绿色通道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不作外语成绩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我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对在原籍以外县任教、试用期已满的我市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申请调回原籍或配偶所在地乡村学校任教的,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原则上予以办理,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

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放宽乡村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不把发表论文作为必备条件。增加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数量,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须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对长期坚守乡村学校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凡在村小、教学点连续任教满8年申报中级职称、满15年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只要符合基本条件,经考核合格和组织认定,可享受相应的中级、高级职称工资待遇;一经调离村小、教学点,其享受的职称工资待遇随即取消。

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县(市、区)要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及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给予奖励。在教育系统各类评比表彰中要单列乡村教师指标并予以倾斜,提高乡村教师占比。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申报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应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记者谢炳华/文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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