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吉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系列报道二
■记者 谢炳华、邓丽萍 文/图
疏堵相结合 “禁放”结硕果 截至目前我市共查处违法燃放行为8起 发放电子鞭炮1.2万余串
近日,吉州区机关党员干部参与禁燃烟花爆竹签名。
2月12日,记者获悉,自2月1日吉安全面实行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协同作战,“禁放”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市中心城区已出动执法力量2000余人次,全市共查处违法燃放行为8起,劝阻制止燃放行为389起,发放倡议书30余万份,回收烟花爆竹102串,发放电子鞭炮1.2万余串。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大,禁止好”“突然一下禁止燃放,有些人可能接受不了,能过渡一下或者采取替代品更好”……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多数群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此,我市各地各部门疏堵结合,通过张贴“禁放”公告、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加强日常工作巡查、对于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劝阻等方式,城管、公安、安监等多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通过高频度、大密度、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禁放”活动,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
2月3日,安福县城2名居民分别因乔迁新居和庆贺孙子满月违规燃放爆竹,分别被处以500元罚款。据悉,这是我市“禁放”规定公布以来,安福县开出的首张和次张罚单。安福、吉州、万安等地纷纷出台举措,群众可免费申领电子鞭炮,已经购买了烟花爆竹的可以到社区兑换礼品等,引导群众用更环保更健康的方式庆贺新春佳节。
目前,越来越多的群众认识到“禁放”的意义,自觉签名并承诺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