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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普通高考招生报名办法出炉(5)
2016-11-03 09:37 来源: 中国江西网

七、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实行省、市、县、校(报名点)四级审查制度。学校(报名点)均须设立A、B岗,对考生报名资格逐一核查,在校生的报名资格审核需由班主任、教务处负责人、分管校长三级签字确认。县(区)招考办负责全面审查,县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应积极予以支持,在2016年12月30日前会同报名点完成对本县(区)考生的资格审查,经办人、负责人须在审核名单上签字确认。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进行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10%。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以及与报名资格审查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大力宣传相关报考政策,特别是外省籍随迁子女报考政策规定、专项招生对考生户籍学籍的规定要求、报考类别以及本专科兼报、单报等注意事项。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教育,着力解决往年报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2017年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细致、规范操作,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考生信息采集是报名环节最基础的工作,也是确保全体考生报名信息准确的关键,必须强化责任,规范操作,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在进行现场采集信息时,必须逐一核对考生身份,防止差错,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报名过程进行录像备查。

(三)严格审查、责任到人,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报名点、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审查各类考生资格,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实行问责制,学校(报名点)、县(区)招考办为责任主体,实行“谁审核、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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