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实践和探索
来源: 市社联 2021-04-20 15:46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精准扶贫的实践和探索

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扶贫工作的精髓和亮点,党和国家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的重要指示。 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2014年3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新年首个调研地点选择了云南,总书记强调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5个月后,总书记来到与云南毗邻的贵州省,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精准扶贫” 成为各界热议的关键词。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再次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精准扶贫思想的提出,用我们老百姓的话,就是“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我理解,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一场攻坚战。那么,如何做到精准扶贫呢?

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过去,全国曾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践表明,这样识别扶贫对象虽然有一定效果,但是程序繁琐、操作性不是很强。江西省的具体作法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根据公示意见,再次召开村、社两级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户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定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就精确到户到人来说,重点为:(一)是坚持方针。精确帮扶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重在从“人”“钱”两个方面细化方式,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二)是到村到户。要做到“六个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到村到户。真正把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把扶贫政策含量释放出来。(三)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四)是资金到户。在产业发展上,可以推行专项财政资金变农户股金的模式,也可以通过现金、实物、股份合作等方式直补到户;在住房建设上,可以推行危房改造补助的作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补助资金可以直补到人;对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旅游发展等项目补助资金可以直接向扶贫对象发放。(五)是干部帮扶。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三、精确管理,这是精准扶贫的保证。(一)是农户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二)是阳光操作管理。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带电“高压线”,治理资金“跑冒滴漏”问题。同时,还应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不致“张冠李戴”。(三)是扶贫事权管理。对扶贫工作,江西省委已经明确,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扶贫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实行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各级都要按照自身事权推进工作;各部门也应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精准扶贫,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从吉安的扶贫成效来看,我们有国定贫困县5个,“十三五”贫困村566个,2013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万户、34.9万人,面对艰巨的脱贫任务,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紧紧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吉安、井冈山要在脱贫攻坚中作示范、带好头”的殷切嘱托,全面落实省委“精准、落实、可持续”要求,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确立的“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上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推进“三个到位、志智双扶、两表公开、两表认定”工作方法,以“绣花”功夫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全市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成效。2017年,井冈山市、吉安县已率先实现脱贫摘帽,2018年万安县、永新县经市、省、国家审核评估实现摘帽,全市已实现474个贫困村退出,29.8万人脱贫,贫困村减少到92个,贫困户减少到2.04万户、5.0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的8.9%降到1.2%。在具体实施中,探索做好以下这几个方面:

一、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打好脱贫攻坚战,基层党支部的引领作用至关重要。目前,自然村的党员数和实际在村务农的党员数差额比较大,年轻主劳力外出创业或务工,留守在村的都是年龄偏大的老党员,力量不集中,党组织生活较为分散。为此,作为帮扶工作组的一员,紧紧依托我团的优势,切实帮助定点扶贫村加强支部建设。(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支村两委工作制度、议事制度,逐步形成村民自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建设利用好村部,专设党员活动室,党章和支部制度完善上墙,新增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卫生室、篮球场、健身娱乐等设施,在村部设置党(村)务公开宣传栏。(三)是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按照“党建+”工作理念,党员融入到村民理事会、经济组织合作社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培养后备力量。通过岗位锻炼,着力从党员中培养致富能手,从产业带头人、种养大户和经济能人中发展党员。(五)是培育良好风尚。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劳动致富、环境优美示范户”等评选活动,倡导文明道德新风尚。

二、强化产业扶贫措施。(一)是实行一对一帮扶。特别是在产业扶持上,除五保户由政府兜底外,对其余贫困户要一对一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人,制定任务书,签订责任状,分户建档立卡,分户制定脱贫计划和时间表,提出项目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所有贫困户按期脱贫。(二)是搭建好组织平台。尽快组建适合各村产业发展的长短项目,比如蜜蜂养殖、油茶种植、蔬菜种植、小龙虾养殖等合作社,制定好合作社运行机制,通过合作社为各家各户发展生产提供技术、销售等方面的服务,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行产业化经营,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三)是盘活闲置土地。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向致富能手和龙头企业流转,农民通过培训到企业打工,实现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转变,通过土地流转收入、打工收入和企业分红,提高农民收入。(四)是用活扶助资金。实施好产业发展项目,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鼓励和吸引外出务工村民及有一定实力志愿青年回村创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

三、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一)是优化制度设计。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围绕脱贫目标,根据贫困地区发展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类扶贫优惠政策,优化制度,完善机制,用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扶贫积极性,对农民发展产业、生产经营予以鼓励和支持。(二)是增强扶贫合力。充分整合各有关部门的资金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产业扶贫的项目,基本的资金必须打足,不能“钓鱼”。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为扶贫产业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对每一笔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做到政策、资金、项目三公开。可组建村老年人协会,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对扶贫项目实施进行经常性监管和全过程跟踪,确保项目建一个,成一个。

四、建立后期帮扶跟进机制。通过精准扶持和攻坚克难,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但由于这部分人的发展基础脆弱,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做保障,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和意外情况,一部分人又将重新返贫。为此,(一)要建立脱贫后期帮扶机制。贫困人口脱贫后,要落实责任人进行3~5年的跟踪,继续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直至其持续发展,实现稳定脱贫。(二)要完善大病救助和商业保险制度。既要提高医保中大病报销额度,还要加大大病医治商业保险力度,最后由政府实行救助兜底,确保农户不会因病致贫。(三)要建立农业生产和自然灾害保险制度,确保农户不因灾致贫。(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好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教育培训“拔穷根,挪穷窝”的优势,加大教育扶持力度。一方面通过建立助学制度,防止因穷辍学。可成立村助学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捐款,对困难农户子女上学实行资助,对考入大学的学生实行奖励。此外,还可对接政府有关部门热心人士和社会各界助学团体,形成“一对一”帮扶,防止因学致贫。另一方面要加大扶贫劳务协作,积极协调培训机构和劳保等有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初、高中毕业生在没有考上高中、大学之后,都能接受职业教育,使农村新增劳动力都能掌握专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切实用好国家对职业教育农村籍学生给予教育补助和推荐就业的政策,有效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同时,可成立村农民夜校,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组织开展蔬菜、油茶、水果种植和生态环保养殖技术培训,提高生产开发效益。

五、自立扶贫,充分发挥受助人的主观能动性。即精准扶贫必须时刻牢记事物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人们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利用规律和条件,才能改造世界,创造美好的生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处理好国家和社会帮扶与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关系,注重培育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积极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好日子是干出来的,贫困并不可怕,只要有信心、有决心,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现在,是脱贫致富的大好时机,政府扶,自己干,命运肯定就能改变。一头牛也可以变成一群牛,如果一开始就想着养一群羊,养一群牛,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力量不足。要一步一步来,只要实打实的干,就能够由少变多,由弱变强。

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帮助贫困地区人民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神山村,习近平总书记对乡亲们说,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将继续大力支持老区发展,让乡亲们日子越过越好;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定地走精准扶贫之路,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让贫困地区人民情愿、主动、自信、坚定地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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