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的公共治理意蕴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2016-11-28 13:45 井冈山报社融媒体

文/  王人扬、胡人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论指导与行动指南,为我国的公共治理提供了总目标、基本路径、制度保障和领导力量,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当前的治理难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勾勒中国公共治理的总目标。全面小康不仅是社会的小康,更是人的小康。经济发展不仅要强国,更要富民,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以人为本的根本属性,不但能激励民众为实现宏伟目标而努力工作,而且能凝聚全体社会成员的想法,齐心协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中国公共治理的基本路径。在公共治理实践上,全面深化改革冲破了束缚制度变革的思想观念,攻克现行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有助于实现对公共治理问题的良好治理。此外,全面深化改革也是解决社会“痛点”问题的根本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中国公共治理的制度保障。公共治理必须在法治的环境下进行。法治的根本要义就是以制定良好的法律作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准则,任何个人、组织或政党都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都应受到法律的约束。依法治国方略将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纳入了法治轨道,以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全面从严治党,保证中国公共治理的领导力量。中国的公共治理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国公共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雷霆行动,得到民众的广泛支持。党中央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正在逐步构建形成使党员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制度体系,这既凝聚了党心和民心,也保证了党对公共治理的领导力。

来源:《井冈山报》2016-11-28 第03版: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