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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1月18日在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24-02-20 10:05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市财政局局长  邓志华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稳定经济增长,主要经济指标逐季好转,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在此前提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全年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效助力了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开源节流促发展,财政运行突出“稳”。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深入挖掘增收潜力,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83亿元,同比增长7.3%,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5个百分点,超过年初预期目标2.3个百分点。二是支出强度稳妥适当。坚持“多争取、早分配、保强度”,加快资金分配下达,严格做好存量资金清理,防止资金沉淀,加快支出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7.26亿元,同比增长6%,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保持了一定支出强度。三是预算安排有保有压。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2023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中,对纳入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单位工作业务经费压减30%,通过清理一次性项目或政策已到期事项减少预算安排超1亿元。

(二)真金白银旺经济,财政政策突出“准”。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好中央“退、减、免、缓、延”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3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同时,编写《企业主要减税降费政策》手册,向企业发送3000余份,帮助企业全面掌握和享受现行税费优惠政策。二是全面兑现惠企纾困政策。落实惠企政策财政兑现专员制度,常态化调度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拨付资金,提高惠企资金拨付效率。截至2023年底,全市财政系统在“惠企通”平台上线政策2470条,入驻企业11.62万家,惠企政策兑现办件13.6万件,兑现金额205.77亿元。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益。全市“财园信贷通”累计放款46.71亿元,受益企业1020家;“科贷通”累计放款8.27亿元,受益企业348家;“财农信贷通”累计放贷余额1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5.6%,累计发放贷款9897笔。积极发挥吉庐陵融资担保作用,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市吉庐陵公司担保业务在保余额规模达156.17亿元,惠及各类经营主体3996户,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以政领财谋事业,财政支撑突出“强”。一是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紧扣“十大攻坚战”项目推进需求,千方百计统筹上级转移支付、本级财力、政府债券资金等财政资源,集中投入发展急需和重点领域。市本级财政统筹调度各类项目建设资金78.44亿元,其中,筹措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14.2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5.43亿元,融资48.81亿元,有力支持了各类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同时,抓住用好“开前门”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倾斜支持,2023年全市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200.64亿元,争取份额列全省第三位。二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按照中央和省级要求,建立了市级“三保”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印发“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三保”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三保”工作。强化“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对各县(市、区)年初“三保”预算进行前置审核,确保县级“三保”预算足额编制、不留缺口。全市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三保”支出预算291.6亿元,“三保”保障倍数达到2.2倍。三是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保障。2023年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农业农村相关资金达6.9亿元,全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市本级财政下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36亿元,同比增长9.5%。

(四)倾情倾力保民生,财政保障突出“实”。一是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2023年在省政府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的基础上,市政府坚持开门纳谏、问需于民,重点推进了“实施中心城区闲置地块改造利用工程”等10件市级民生实事,并建立工作专班和定期调度机制。目前,省、市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持续推进资金直达。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千里眼”作用,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2023年,全市争取上级直达资金163.13亿元,支出进度为94.8%,列全省第二位。同时,稳步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三是持续支持就业创业。积极推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重点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6类人群,解决创业者融资难、融资慢问题。2023年全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50亿元,同比增长73.4%,通过创业贷款直接扶持个人创业2.4万人次,带动就业10.2万人次。

(五)深化改革优服务,财政管理突出“精”。一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通过考察学习江苏、安徽等地零基预算改革及预算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市本级财力和预算管理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组织对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印发了2024年市本级零基预算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启动设区市本级全面零基预算改革。二是优化采购营商环境。推进采购领域透明化、信息化改革,在全省率先试点推行预算500万元以上、专业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力大的采购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征集采购需求方案,持续做好采购意向公开。推进采购流程信息化和项目评审异地化,在全省率先启用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借助大数据分析功能加强分析预警和研判,通过异地专家库互联、异地评标场地分设,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资源共享、阳光透明。三是强化财政评审管理。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提速提质提效,建立并实行公开征询评审业务委托和竞争性择优评审业务委托机制,提升业务委托机制的规范性、合理性,为政府提供优质购买服务。同时,建立健全集中会审、廉洁提醒和监督机制,强化岗位风险防范。2023年累计评审项目165个,涉及资金38.06亿元,审减6.25亿元,审减率达16.4%。

二、2023年全市和市级财政收支预算具体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83亿元,完成汇总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预算的104.2%,同比增长7.3%。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123.11亿元,增长9.2%。其中:增值税64.74亿元,增长17.8%;企业所得税11.3亿元,下降3%;个人所得税4.77亿元,下降10.2%;资源税1.4亿元,下降13.8%;城市维护建设税10.14亿元,下降4.4%;房产税4.4亿元,增长34.1%;印花税2.47亿元,增长23.6%;城镇土地使用税3.3亿元,增长24.2%;土地增值税5.03亿元,下降19.4%;车船税1.94亿元,下降1%;耕地占用税2.32亿元,增长98.7%;契税10.76亿元,下降0.3%;烟叶税0.43亿元,增长8.1%;环境保护税0.11亿元,下降7.8%。

非税收入完成81.72亿元,增长4.6%。其中:专项收入6.65亿元,下降12.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04亿元,下降26.6%;罚没收入22.33亿元,增长14.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7.52亿元,增长10.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31亿元,增长4.9%;其他各项非税收入2.87亿元,增长95.8%(主要是吉安县捐赠收入增加较多)。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7.26亿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上级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务收入等,下同),完成汇总各级人代会年初批准预算的97.4%,同比增长6%。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教育支出123.23亿元,增长4.7%;科学技术支出24.13亿元,增长3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9亿元,下降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9亿元,增长8.1%;卫生健康支出72.58亿元,增长6.2%;节能环保支出22.12亿元,下降0.9%;城乡社区支出41.81亿元,下降16.9%;农林水支出93.68亿元,增长16.3%;交通运输支出23.64亿元,增长29.4%;住房保障支出20.15亿元,增长30.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6.75亿元,完成汇总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48.4%,同比增长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3.52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5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76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77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15亿元。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78.96亿元(包括上年结转结余、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务收入等,下同),完成汇总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96%,同比下降13.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00.8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1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2亿元,农林水支出0.03亿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5.34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8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3.36亿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1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29亿元。其中:利润收入1.04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1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2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4.73亿元,增长2.4%;其中:保险费收入64.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4.11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3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1.24亿元,增长8.8%;本年收支结余13.4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7.07亿元。

(二)市级(含市本级、井冈山经开区、庐陵新区,下同)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08亿元,完成市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9.2%,同比下降1.6%。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完成17.38亿元,增长14.9%。其中:增值税7.13亿元,增长98.6%;企业所得税2.09亿元,下降24.7%;个人所得税0.6亿元,增长5.6%;契税2.79亿元,下降17%;其他各项税收收入4.77亿元,下降1%。

非税收入完成20.7亿元,下降12.1%。其中:专项收入1.02亿元,下降6.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亿元,下降49.6%;罚没收入7.56亿元,增长75.1%;其他各项非税收入9.92亿元,下降28%(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减收较多)。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8.89亿元,完成市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05.1%,同比增长12.3%。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亿元,增长19.4%;公共安全支出11.6亿元,增长9.5%;教育支出9.26亿元,增长39.4%;科学技术支出3.16亿元,增长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2亿元,下降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亿元,增长17.1%;卫生健康支出33.18亿元,增长1.4%;节能环保支出2.09亿元,增长20%;城乡社区支出7.74亿元,下降18.8%;农林水支出5.15亿元,增长16.9%;交通运输支出8.55亿元,增长7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36亿元,下降1.3%;住房保障支出7.49亿元,增长84.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6.05亿元,完成市人代会批准预算的56.1%,同比下降4.3%(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减收较多)。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7.84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1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48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96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61亿元。

202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2.84亿元,完成市人代会批准预算的75.9%,同比下降23.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39.7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5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6.72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46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31亿元,其他支出0.0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4亿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0.12亿元,利润收入0.9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1.97亿元,下降1.3%,其中:保险费收入39.1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1.75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5.3亿元,增长8.6%。本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6.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7.9亿元。

202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中,井冈山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23亿元,增长39.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72亿元,下降7.6%。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9亿元,下降36.6%;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76亿元,下降23.2%。庐陵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6亿元,增长5.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2亿元,增长66.9%;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94亿元。

(三)2023年市教体局部门预算、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市级乡村振兴资金执行情况

1.市教体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教体局收入预算26245.94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6245.94万元。截至12月底,支出实际执行数23347.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7820.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9.29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09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9.76万元,资本性支出343.58万元。

2.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科技专项资金12470万元,支出执行数10288.51万元,主要包括:

一是拨付市科技局科技专项资金4392.8万元,包括科技计划专项资金821万元、“揭榜挂帅”项目资金630万元、研发投入奖补资金1012万元、科技创新奖补资金1315.5万元、“科贷通”贴息226.3万元以及军民融合发展专项扶持资金388万元。资金重点支持推动我市“卡脖子”技术、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的揭榜挂帅项目和军民融合发展有关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包括支持数字经济类、工业类、乡村振兴类、社会发展类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以及科技创新奖补类项目;聚焦国家军民融合重点区域、吉安低空经济试验区建设、红色基因传承等方向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引导、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项目。

二是拨付市工信局工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9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及成果转化应用、产业转型升级及企业技术改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降低企业成本、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链延链补链壮链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有关重要事项等。

三是拨付市委人才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998.09万元,重点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市“双百计划”人才项目资助,发放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人才平台载体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与宣传,其他重大人才发展项目和活动等。

四是拨付市科协和市科技馆科普专项经费57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馆免费开放运行维护等。

五是拨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专项资金297.6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专利奖奖励资助、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知识产权试点、品牌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等。

六是拨付中科吉安生态环境研究院科研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科吉安生态环境研究院开展科研项目。

3.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14851万元,较上年增加1476万元,增长11%。实际拨付市级衔接资金1355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9.5%。资金主要用于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奖补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市级配套等方面。主要包括:市领导挂点帮扶资金875万元;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资金3500万元,用于全市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奖补资金4500万元,用于各县(市、区)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三项重点工作的奖补;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市级配套资金4680万元,用于全市780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市级配套。

以上是市级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落细,不断强化税费政策兑现,严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不断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回顾2023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携手共为、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质量还不够高,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三保”、乡村振兴、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地方财政长期紧平衡的状况较为突出;部分县(市、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还不规范;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还不够精准精细;财政财务收支不规范的行为还一定程度存在,财会监督还需从严,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24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非凡、责任重大。

2024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注重可持续;完善减税降费措施,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加大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财政可持续和地方债务风险可控,全力保障推进“三区”战略、打好“十大攻坚战”,联动建设江西南部重要增长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安篇章。

(一)2024年预算编制主要原则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财力实际,2024年全市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稳字当头。科学稳妥预测收入,尽可能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支出预算精细精准,落实“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突出对民生和“十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坚持量力而行,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体现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

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安排项目支出,指导预算单位牢固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确保一般性支出和“三公”支出只减不增,统筹财政资源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支出的财力保障。

3.注重资金绩效。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的引导约束作用,将各项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反馈有关资金使用管理的问题作为重要参考,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资金执行进度慢和效益低的资金适当进行压减或者取消安排,督促预算单位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4年全市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15.07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31.21亿元,其中:增值税67.99亿元,企业所得税13.38亿元,个人所得税6.31亿元,其他各项税收收入43.53亿元;非税收入83.86亿元,其中:专项收入7.3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59亿元,罚没收入26.2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22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03亿元,其他非税收入1.46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15.07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收入259.8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5亿元,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23.09亿元,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537.55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32.05亿元,同口径比2023年汇总预算数增长6.6%(省级尚未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债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转贷收入以及相关支出暂未安排)。具体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6亿元,国防支出1.1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3.59亿元,教育支出121.6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6.68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5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1.1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6.5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6.42亿元,农林水支出77.0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2.96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2亿元,金融支出0.26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73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0.01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6亿元,其他支出6.07亿元,预备费7.2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32.05亿元,加上专项上解省支出5.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537.5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02.92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3.6%(主要是受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影响)。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1.52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5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5亿,污水处理费收入1.84亿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7.5亿元。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02.92亿元,加上省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6.44亿元,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109.36亿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26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73%(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以及省级尚未提前下达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8.68亿元,其他支出6.5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9.88亿元,债务发行费支出0.12亿元。加上上解省级支出2.6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5亿元,当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09.3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3.78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2.4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12亿元,其他收入0.2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23亿元、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0.0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5.04亿元。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8亿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05亿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12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4.2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5.04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30.21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4%,其中:保险费收入65.14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8.86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0.95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8.7%;当年收支结余9.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6.34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批准同级预算并逐级上报后,再汇编2024年全市预算,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7.14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3.8%。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9.46亿元,其中:增值税8亿元,企业所得税2.15亿元,个人所得税0.61亿元,其他各项税收8.7亿元;非税收入27.68亿元,其中:专项收入1.2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4亿元,罚没收入9.12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84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04亿元。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7.14亿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的补助收入259.89亿元,县(市、区)上解收入12.5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8亿元,调入资金1.78亿元,当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339.75亿元。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1.74亿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长7.6%。具体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亿元,国防支出0.37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2.45亿元,教育支出6.1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3.4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3.2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5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6.97亿元,农林水支出7.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2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亿元,金融支出0.19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9亿元,住房保障支出7.0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3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3.51亿元,其他支出4.7亿元,预备费1.4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48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12.51亿元、上解省支出5.5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339.7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49.22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6.5%(主要是预期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在上年低基数的基础上有望恢复一定增长)。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1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1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5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9亿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3亿元。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9.22亿元,加上省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6.44亿元,当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55.66亿元。

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32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22.2%(主要是省级尚未提前下达2024年专项债限额,专项债转贷收入以及相关支出暂未安排)。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8.73亿元、其他支出0.29亿元、债务付息支出9.64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6.01亿元、上解省级支出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还本支出8.35亿元,当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55.6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0.94亿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0.24亿元,国有企业上缴利润0.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1.1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2.07亿元。

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39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1亿元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6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安排2.0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73.77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2.5%,其中:保险费收入38.8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3.4亿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1.75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9.9%;当年收支结余2.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9.92亿元。

2024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中,井冈山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0.9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3.5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8.9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9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0.18亿元。庐陵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7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6%。

需要说明的是:

1.2024年全市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79.22亿元,债券利息36.39亿元(不含2024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22.04亿元,控制在省核定我市的政府债务限额1139.16亿元以内。截至目前,省财政厅尚未提前下达各地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因此2024年预算安排中暂未包括新增债务转贷收入以及相应支出事项。待上级正式下达限额后,将按程序向市人大报告。

2.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初规模9.79亿元,加上超收收入、盘活存量资金等12.53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2024年预算调入使用17.74亿元,结余4.58亿元。

(四)2024年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市级水利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市人大财经委有关要求,对2024年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市级水利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1.市住建局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18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99.52万元,其他收入458.48万元。

(2)支出预算总额为18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7777.46万元和项目支出11080.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226.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45.62万元,其他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兑现契税和维修基金奖补)。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01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06.5万元(含兑现契税和维修基金奖补资金7000万元),资本性支出599.87万元。

2.市级水利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水利专项资金3940万元,主要包括:

一是用于市级水利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940万元。其中:用于全市水利建设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防汛及物资储备专项资金120万元,全市水库、堤防维修养护专项资金20万元,市级砂石管理专项资金300万元。

二是市级山塘整治奖补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742座重点重险山塘整治工作。目前山塘整治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4年11月前完成竣工验收。

四、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4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全市锚定“三区”战略、打好“十大攻坚战”,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坚持量质并举,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一是坚持向内挖潜。坚持应收尽收,强化收入征管,探索建立市级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监测,用好股权转让风险应对、稽查查补、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抓收举措,着力避免“跑冒滴漏”,全力做到“颗粒归仓”。二是全力向上争资。坚持早对接、勤汇报、争主动,加强对上沟通衔接,密切关注上级资金安排投向,找准与我市发展的结合点,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作战”,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让更多的资金和项目落户吉安。三是盘活资产资源。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统筹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深挖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等“金木水火土数”6类资源增收潜力,将“三资”盘活作为地方可用财力的重要补充来源。

(二)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集中财力“保重点”。坚持把保障“十大攻坚战”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积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本级财力、地方政府债券等财政资源,全力支持“十大攻坚战”重点项目建设,用“真金白银”保障各大攻坚战的“粮草军需”。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贯彻长期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将财政资金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三是用好政策“指挥棒”。严格落实落细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积极运用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平台等财政金融工具,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十大攻坚战”等重点需求领域。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提高财政政策兑现效率,确保及时落地见效。

(三)坚持提质增效,严守风险防控底线。一是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支出需求,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强化“三保”执行监测,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后的“三保”预算,坚决守住“三保”底线。二是严守债务风险红线。贯彻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各项举措,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积极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确保全市全口径债务率控制在200%以内,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三是扎牢资金安全防线。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直达资金监管等信息系统,实现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加强跟踪监测和调度分析,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岗位相互制约机制,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全力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两个安全”。

(四)坚持先立后破,激发改革创新活力。一是全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市本级财政2024年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的基础上,加快县(市、区)改革步伐,原则上202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参公以及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以“零”为起点编制预算,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努力推动财政资源聚沙成塔、精准高效。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监督体系。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将各项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反馈的有关问题作为重要参考,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对相关资金进行压减或者取消安排,督促部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持续提升财政服务质效。继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质提速增效,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健全财会监督和纪检监察、审计等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财会监督的效率和精准度。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接续奋斗、砥砺前行,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财政服务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安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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