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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2024-02-04 09:12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节日里燃放烟花爆竹能增添喜庆气氛,但相关部门提醒,不能随意燃放。2024年,全市继续按照《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以下地点,任何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

(三)商场、集贸市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等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七)文物保护单位;

(八)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条例》还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重大公共庆典等活动,需要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燃放许可证,按照燃放安全规程和作业方案进行燃放。

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和时段,不得以下列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一)在房屋楼道、走廊、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者抛掷;

(二)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公共绿地、地下管网等投掷;

(三)妨碍行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

(记者邱玥整理)

责任编辑:廖喆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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