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青原讯 近日,青原区出台《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更好地发挥全域旅游发展激励性补助和绩效性奖励的引导作用。
《细则》明确了奖补基本条件、项目和标准。其中全域旅游发展激励性补助项目包含品牌创建、客源招徕、旅游招商、旅游商品、旅游演艺、旅游民宿建设、旅游营销7大类别;全域旅游绩效性奖励分为突出表现奖励、旅游赛事先进奖励、旅游营销活动奖励、自媒体平台宣传奖励、旅游厕所管理奖励5个方面。
根据《细则》,国家旅游景区创建、“风景独好”品牌创建、省乡村旅游点创建、精品旅游民宿创建等品牌创建最高奖励200万元,最低奖励3万元。客源招徕类涵盖了旅游散客招徕、旅游团队招徕、旅游专列(包列)、研学旅游团队、自驾车旅游团队、航空旅游组团、入境游奖励。旅游招商类针对2023-2024年内签约的旅游招商项目,自签约之日为基准,12个月内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旅游商品类要求研发生产青原特色旅游商品的企业,系列品种达到5种(含)以上,线上线下均投入市场运营销售,在区内3个(含)以上的A级旅游景区或乡村旅游点设有固定销售点,销售青原特色旅游商品20种(含)以上。旅游演艺类要求为新挖掘、整理、编排和包装以红歌、民族风情、民俗表演、传统国学等本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演艺节目,被列为景区(点)常规性演出,按照每周须演出2天、3天、4天分别进行奖励。
文/彭生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