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综合新闻> >正文
吉安市制定实施林业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023-06-20 09:46 来源: 吉安新闻网

吉安新闻网讯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率,5月8日,吉安市林业局制定印发《全市林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作了完善。

本《实施清单》所称不予行政处罚是指依据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因有法定事由的存在,对本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林业违法行为对象满足《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处罚或可不予处罚。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轻微违法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符合“初次、轻微、及时改正”三要件。

  对于本《实施清单》所列8项违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约谈等措施,教育引导行为对象依法及时改正、纠错。

  本《实施清单》是对轻微违法标准作列举和细化,对超越《实施清单》范围或未列明的林业违法行为,按照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等执行。

文/曾红忠、汪晓玲

责任编辑:王志峰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