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峡江讯 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峡江法院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为抓手,依托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为载体,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多地点、多领域同频共振,以“共护赣江清水 同建最美岸线”为主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6月1至2日,峡江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等八家单位,在峡江县赣江河段开展联合执法,并走进赣江河岸多家企业和附近渔民家中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该院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还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巴邱镇的渔民村,现场审理被告人武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判处被告人武某罚金五千元,责令其购买价值2000元的鱼苗在赣江水域进行增殖放流。50多名渔民参与旁听,对非法电鱼的后果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峡江法院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通过设立赣江“增殖放流点”和“生态司法替代性修复林基地”,增殖放流60000余尾、种植闽楠木13000余株,同时建立巡回庭审机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赣江重点流域禁捕退捕法治宣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文/罗浩、曾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