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安县公安局窑头派出所接到百嘉镇人民政府移交线索:李某未经审批砍伐九贤村山场上的松树,数量在2立方米以上。接此线索后,窑头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追踪调查。
经查,李某由于近年来发展的农产业亏损严重,负债累累,便萌生了去山上砍松树卖钱的想法。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李某未经审批在百嘉镇九贤村的山场上用油锯砍伐松树,然后用自己的皮卡车把松木运到木材厂卖掉。李某盗伐松木的次数多达200多车次,总量约为200多立方米,非法获利约13万余元。
民警“顺藤摸瓜”,深挖线索,发现欧某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曾与李某合伙砍伐松树,李某负责用油锯砍树,欧某则负责把钜好的松木搬到李某皮卡车上去,最后由李某把松木运到木材厂卖掉。李某按每车次的费用给欧某230—260元不等,经查,欧某非法获利5000余元。
目前,李某和欧某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该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文/刘倩、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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