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4月28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于5月1日正式出台《吉安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我市现有残疾人28.56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6.39%。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关爱残疾人,特出台《办法》,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据悉,《办法》内容共8章48条,主要涉及残疾人预防、康复和医疗,教育和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各个方面的社会需求。《办法》出台后,将对有关职能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同时,针对日常工作中各地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充。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中提出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延伸至15周岁;还提出我市的所有类型、所有等级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公交。
文/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曾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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