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青原讯 近日,笔者从青原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拖欠大学老师借款拒不归还,李某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据了解,李某在井冈山大学就读时与老师艾某相识。2014年,李某毕业后在学校周边从事继续教育招生等相关工作。2018年6月、12月和2019年1月,李某以继续教育招生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艾某借款3万元,并于2019年1月25日主动出具借条,约定该款项于2019年2月4日前还清。2019年4月,李某又以同样理由向艾某再次借款1万元,共计借款4万元。因艾某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青原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限期归还艾某借款4万元。
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艾某于2022年1月向青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同时,对李某开展专项财产调查,并委托李某户籍所在地法院进行协助调查。但经银行、不动产、公积金、市监、保险、车管等多部门查询,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李某未履行财产申报义务,青原区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文/ 张龙飞、吴鹏飞、周佳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