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15日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连根所作的《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坚持一条主线上坚定方向,在紧扣两个定位上找准位置,在奋力建设“三区”上主动作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努力提升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奋力谱写吉安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