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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媒广角啄木鸟曝光台]】新规实施最高可罚1万元 小区私拉充电线依然存在
2021-08-06 08:49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 国家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正式实施,明令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违者最高可处罚1万元。8月4日,记者走访发现,个别小区私拉充电线、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依然存在。

“我们小区每到傍晚,总有住户不顾大家的安全,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造成安全隐患。”家住市中心城区阳光新城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长期存在私拉电线充电、把电动自行车停在楼道内甚至进入电梯的现象,他希望政府严管这些不文明行为,给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8月4日傍晚,记者来到阳光新城小区。正值下班高峰期,多数电动自行车车主都选择停在停车棚内,有的居民娴熟地使用棚内的充电装置,显然大多数居民做到了规范停车、安全用电。然而,多走几栋楼,记者却看到了煞风景的画面,一根电线从高层阳台垂落,正在给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天色渐晚,天空下起小雨,悬着的电线被雨水打湿,无人过问。细细看去,每排楼房都存在一两处私拉电线的情况。

楼道、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等现象也得到物业负责人的证实。吉房物业副总经理刘建华告诉记者,自2019年集中整治以来,小区私拉电线、楼道内停车等现象已经明显改善。“我们打印了宣传标语张贴在楼道内、电梯旁,保安巡查发现这些现象都会上前劝阻,但仍有个别居民不听劝导,我们也很为难。”

8月5日,记者采访了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干部余洋。他告诉记者,采取飞线充电,电线暴露在室外,易造成绝缘体磨损和老化,导致线路漏电、短路,尤其在雨天,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此外,业主自行接拉的电线,没有充电保护装置,易导致电瓶“过充”,进而起火或爆炸。如果停放在建筑物门厅、走道或楼梯间等人员疏散通道内,电动自行车起火产生的有毒烟气会将疏散通道变为“死亡通道”。针对部分小区居民屡劝不止的情况,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据新规,开展专项整治。

文 / 井冈山报全媒体记者 胡蒋霞、肖勇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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