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获悉,我市《关于联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涉林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工作相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林长办公室统筹谋划、协调督导作用,形成推进林长制的强大合力。
《办法》明确,实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旨在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探索具有吉安特色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体系。要坚持党委领导、依法履职,协同联动、互相配合,保障生态、服务发展,监督支持、同向共赢等原则,确保协作机制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办法》规定,“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要包括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互通机制、联合督查督办机制、普法宣传机制五项具体内容,该机制将切实解决在林长制工作推行中存在的信息缺乏沟通等问题,进一步实现我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18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3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5件,累计追偿涉林生态损害赔偿金55万元,修复林地3494.75余亩,建立了16个生态修复基地。
文/井冈山报融媒体记者 刘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