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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热点难点] 吉安市公租房租赁补贴升级
2020-07-19 10:20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记者范小勇、实习生喻思涵、陈佳宜)为了切实有效地解决市中心城区新增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日前,我市出台《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也标志着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

据悉,在目前不再集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下,我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转变为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上租赁房屋、由政府给予一定租金补助。

此次《办法》的出台,较以往有较大的不同。首先,租赁补贴标准提高。每平方米廉租房补助标准由4元提高到7.5元,每平方米公租房补助标准由2元提高到5元;补助的面积标准也由每人10平方米补助标准提高到15平方米;结合补助标准,即廉租房保障对象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112.5元,公租房保障对象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75元。今后保障水平也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逐步提高。

其次,申请程序更优化。《办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受理时限由原来的集中受理变为日常受理;审核程序由社区居委会、区政府、市政府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简化为社区居委会、区政府二级审核二榜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租赁补贴资格;审核手段不断升级,推行大数据比对提升审核效率,规避人工审核的不足;精简受理要件,对无法提供的要件实行承诺制。

另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市民必须同时满足要求条件,如具有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需满足家庭中至少应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家庭成员必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扶养)关系等6个条件。满足申请条件后,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居住地社区申请即可。

责任编辑:龙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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