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
在大家接续奋斗中,我市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提升。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是市委、市政府不变的初心。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以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市民实施公共环境治理、公共秩序整治、公共设施管护、公共服务提升、志愿服务拓展、文明行为养成、公益广告发布等“七个常态化管理”,推进居民小区、背街小巷、菜市场、公共停车场建设等“四个常态化提升”,大家关心的一批堵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高水平大步向前。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全国文明城市,每年一复查,三年一评定。今年,我市将迎来第一次全国文明城市“三年一届”的复查总评。再创佳绩、续写荣光,是每一位吉安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市保荣誉、促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此,我们倡议:
一、自觉爱护公共环境。文明就餐、文明上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养宠,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私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坏花草树木,及时清理宠物粪便,努力建设清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排队乘坐公交车,不违章停车、不闯红灯、不跨护栏、不逆向行驶,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努力营造温馨有序的公共空间。
三、自觉践行文明风尚。遵守市民公约、居民公约,邻里之间互相关照、和睦相处,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外来人员提出的问题,主动热情提供帮助,主动礼让老弱病残孕,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争当志愿者,争做模范市民,努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四、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摒弃生活陋习,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多喝水、勤消毒,预防控制疾病;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生动物,养成科学合理膳食习惯;开展有益阅读,积极与人沟通,进行自我调适、自我减压,保持良好心态,努力创造科学健康的幸福生活。
吉安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携手奋进、从我做起,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奋斗!
吉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