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刘琪、何路)近日,青原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规范执行、阳光执行、信息执行、见证执行、专项执行、惩戒执行”六项活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1月,张某等20余名申请人与青原区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仲裁裁决书确认,该公司应向张某等20余人支付工资共计50余万元。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兼顾多方利益,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由企业自行处置机器设备,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日前,20余名申请人已拿到50余万元工资。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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