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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调解员的三个“=”号——记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丁小玉
2020-01-15 09:54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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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玉入户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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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玉与调解对象交流 

刘祖刚、彭院香、袁卫生 文/图

年逾花甲,但丁小玉自侃还是人民调解战线的“新兵”。的确,从2014年5月挂牌成立遂川县映山红群众评理调处中心并执业,到现在只有5年多,可要从考上律师资格证,担任司法局负责人算起,她却是名副其实的“老将”。

近日,在采访中,爽朗而又低调的丁小玉不时自谦,说自己只是积累摸索了一些心得体会,还必须向杨慧芝学习,杨慧芝是这行的“老司机”,而自己就像新车尾部常贴的那行字:新手上路,请多关照。

尽管有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一个个“光环”,但丁小玉说,做好人民调解,三个“=”号足矣,即:一颗初心=一种精神,两腿走路=两个优势,三个特色=三件武器。

一颗初心=一种精神

谈及成立评理调处中心的初心是什么?丁小玉吐出12个字: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

为什么如此定位呢?丁小玉说,自己从贫困山区走出,是地地道道的客家人,知道基层民众,尤其是边远山区以及弱势群体的难处,从乡村教师到县妇联、县司法局工作,取得律师资格后便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法律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此后,她在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担任领导多年,深知政府工作的难点、堵点、痛点。

丁小玉坦言,随着改革深入,一些社会矛盾无法回避,必须直面,这些矛盾的处理过程中,使她长智慧、强能力,更有信心面对更多、更大、更复杂的矛盾。

自从领导岗位退下来一段时间内,丁小玉感悟颇多,为感恩组织厚爱,使特长和人生价值更充分体现,她开始筹划评理调处中心,想发挥法律专长,为老百姓出谋划策、纾困解难。

可就在丁小玉跟家人表达发挥余热,回报社会时,受到了家人一致反对。他们的理由是:年纪不小了,身体也不好,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病,从县处级岗位退休,也算衣食无忧,何必再去劳碌……可丁小玉没有放弃。

在市、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于2014年5月顺利挂牌,并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取得了社团法人资格,办理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

可今后的路怎么走,起码在遂川当地,是没有先例可循的。这时,7位司法战线退休老同事加入了丁小玉的调解队伍,给了丁小玉很大支持。这些“老兵”年纪都比丁小玉大,最大的已经70多岁。他们淡泊名利,尽心尽力,无论调解还是评议,或者下乡法律咨询,积极性都很高,根本不计报酬,这种精神力量,是鼓励丁小玉砥砺前行的强大动力。2017年,评理中心第二届调解员、评议员聘任,当征询意见时,他们都表示身体还好,愿意干下去。

两腿走路=两个优势

作为社团法人,评理调处中心如何维系、生存?看出笔者疑问,丁小玉侃侃而谈。

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块牌子是中心,另一块是调解委员会。两条脚走路,一只脚走的是有偿服务,依据《律师法》有偿诉前调解;另一只脚走的则是无偿服务,依据《调解法》无偿人民调解,目前后者占比较多。

那是不是社会上的大事小情都参与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且不说中心人少,即便宽裕,也忙不过来。一般当事人咨询时,工作人员都会指导如何处理。重点还是县委、政府交办事项,或是“热点”“难点”、矛盾纠纷。

有些短时间必须完成的中心工作,因为时间紧,任务重,会不可避免出现矛盾,该中心派人第一时间赶到调处,能有效防止小事因久拖未解决而酿成大纠纷,确保顺利推进。县领导多次赞扬中心主动性和政治敏锐性兼具。

丁小玉坦言,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处理的,有些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一两天解决,也不是一两个部门能决断处理的,但中心起码起到了一个缓冲或减压的作用,平息上访的情况5年来有十多起,涉及人员有八九十人,无法调和的事情,会指导他们选择律师走正常诉讼程序,对减少闹访、缠访起到了一定作用。这一点,县信访局负责人刘巍深有体会,信访局与中心的联系一直很紧密。

对于有偿服务的诉前调解,目前开展的不多,像租赁经营权的纠纷,完全是合同纠纷,如果处理必须是有偿法律服务,合理收费。民间借贷,离婚、标的较小的拖欠款纠纷、交通事故等简单的案件,中心会征求当事人意见,法院则委托调解,成功后司法确认,这样便于执行,也减少了法院诉讼压力。

此外,中心在尝试诉调对接工作,从目前看成效很好,对当事人有四大好处:互相自愿签订协议,彼此都不得罪;节约时间,不等程序,不走程序;省下诉讼费;事情的解决自己有主动权,不再有法院受理后的忐忑不安。在遂川,有人说中心是个“民间法庭”,不是没有道理的,既顺应民意,又折射对我们的肯定。

该县司法局负责人郭艳秋介绍,评理调处中心有两个最大优势,一是专业优势,21个调解员评议员中有12个具备律师资格,7个退休老同志5个曾担任公检法司领导,他们德高望重,见多识广,善做思想工作,善用政策、法律化解矛盾,无论在案件调解或者是案件评议过程中,都有独特的见解,可谓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至于团队优势,虽然不是正规军,但这支队伍关键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非常优秀,2018年,被评为全省先进调解集体,领头雁丁小玉还是全国调解先进个人。

丁小玉补充说,这两个优势靠的是“一调二评”(一调解,二评议)。调处矛盾纠纷遇到困难,无法继续调解时可启动评议这个救济措施,专业优势让我们成为“特种兵”,团队优势将大家武装成“集团军”,尽管是“集团军”“特种兵”,但经常使用的,还是评理调处这样的“常规武器”。

三个特色=三件武器

丁小玉说,中心有三个特色:公益性,由政府扶持,在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指导下,具有中立性、服务性的非营利性调解组织,是社团法人机构。所以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人民调解案件的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调解员、评议员绝大部分的工作量是义工性质,不图报酬,除两位聘请的内勤人员外,其他人都没有工资,包括她这个法定代表人也没有;中立性,中心不具有官方性质,完全是第三方居中调解,这更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便捷性,程序简化、方便快捷,没有“衙门”气息,可以现场调解,也可以入户调解,或在评理中心调解。将调解员、评议员照片、姓名、特长和手机号码张贴在墙,当事人可“点单”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正因为有这三个特色,才衍生出调解人员的三件“武器”——情、理、法。这三件武器能灵活使用好,就是调解能手。

丁小玉讲了几个案例,在调解一起坠楼死亡案时,因为三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用的就是“情感武器”,调解重点多从情感出发。在处理某乡农贸市场经营合同纠纷时,使用的是“法律武器”。在调解某居民祖孙三代房产纠纷时,使用的是“理性武器”,法理和风俗习惯相结合。

丁小玉说:“作为调解员,说服当事人是本事,能够感动当事人更是本事。当感动了当事人,就成功了一半。干调解,流了不少眼泪,当事人哭,也跟着哭,我笑,当事人也跟着笑。这不是普通的哭和笑,而是心灵融汇碰撞。在遂川,有人评论我是天生干调解的料。我认为,只要真心实意干好一件事情,就是好料,这就是工匠精神!”

五年来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下,丁小玉和她的团队推进了调解队伍的社会化、专业化,突破了半官半民的局限性,也收获了七方面启示:一是个人努力与政府支持相结合,政府是客户,需要购买法律服务,政府也为中心提供以案定补,给予很大支持,政府的信任和需求是评理中心存在和发展的理由。二是无偿法律服务和有偿法律服务相结合。三是维权和维稳相结合。四是个人作用和团队协同相结合。五是评析事理和明晰法理相结合。六是感性和理性相结合。七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丁小玉相信,这些启示对今后的路更加行稳致远,是有很大益处的。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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