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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法院以生态修复理念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重
2020-01-07 08:39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原标题:用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 永新法院以生态修复理念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重

刘荟 文/图

近年来,永新法院将修复、预防摆在环境司法理念的重要位置,在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力推进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工作的同时,适用生态修复工作机制的办案程序,针对不同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提出不同的修复方式和措施,实现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并重,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聚合力打造专业化审判机构团队

2018年9月12日,在永新法院第五审判庭的旁听席上,大家正在认真旁听一起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庭审和宣判,一起见证着永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团队的办案智慧。

2017年3月,林某、王某等人合伙建厂,经营焚烧废旧电容器提取铝锭的生意。5月21日,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厂焚烧的废旧电容器属于国家危险废物HW49类别,且工厂无任何证照批复,无任何“三废”处理设施,该局当场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在7日内恢复原貌,但该工厂仍继续生产。案发后,王某、林某等人先后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此案为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由永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审理。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合议庭当庭判决王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被告人也相应作出了刑事判决。

2018年5月,永新法院根据“均衡设立、兼顾重点、全域覆盖”原则,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对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合议庭由两名分管领导和3名资深法官组成,打造了一支善于审理案件又擅长理论研究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审判团队不定期前往具有先进审判经验法院学习交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不断提高团队整体实力。

在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审理案件

在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审理案件

可复制建设规模化生态修复基地

2018年4月,刘某携带鞭炮、蜡烛及纸钱等祭祀用品到山场祭扫其父母的墓地,祭扫过程中,焚烧的纸钱被风吹到旁边的草丛中,并引燃了茅草。刘某现场扑火未果,火势逐渐蔓延,引发森林火灾。此山场林木为刘某同村村民所有。

审理中,刘某自愿向本院交纳1万元植绿补绿费,因此也成为刘某考虑减轻处罚的原因之一。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生态修复机制让环境侵害人以补种、支付修复赔偿金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达到了让污染者受惩罚、受损者获赔偿、生态损害得以修复之三重目标。

2019年5月,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第一个示范基地在永新东风林场成立,基地达650多亩。2018年以来,该院共收到近50万元的环境修复费,此费用在东风林场单独列出,法院监督用于植树造林,树苗已覆盖种植在山场,茁壮成长。

该院通过总体把握东风林场基地建设的情况,准确定位生态基地功能,制定生态基地建设长期规划,完善生态基地管理制度,总结提升生态基地特色价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0年,该院拟于在才丰乡建立第二个生态修复基地。

重教育树立特色化法治宣传品牌

“樟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移栽是需要办理移栽手续,批准后由专业技术人员来实施的。”在巡回审判庭上,法官在审理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后,对旁听群众进行普法教育。

2018年5月,彭某对自家果园进行更新改造,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移栽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果园内的两棵樟树移栽至果园外围。经鉴定,涉案两株树木为香樟树,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属二级保护植物,其中一棵樟树目前尚无成活迹象。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最终,彭某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9年3月,该院在东风林场设立全市第一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点,2020年拟再建3个巡回审判点,开展涉环境类巡回审判,充分发挥每一场庭审的作用,让参观群众感受生态司法的正义性、威严感,提高生态司法保护公信力。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件,其中巡回审理17件。此外,该院结合当地的文化习俗,树立环资法治宣传品牌。对当地店铺,实行入户宣传,对学校,进校园开展法制宣讲课,发放宣传手册,让“学生带话”,将守法意识带入家庭,同时,以植树等为契机,进景区,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善于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该院网站、公众号,当地热门公众号向群众以案释法,助群众树立环保意识。

具有不同个性的宣传方式,引导了群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奏响了永新法院环资审判的动人旋律,诠释了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环境就是民生的司法使命。

责任编辑:王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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