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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奖补10万元!吉安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法可依且政策鼓励
2019-12-16 08:29 来源: 中国江西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学涵摄影报道:12月13日上午,吉安市住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吉安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有关情况进行解读,并现场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近几年来,人民群众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2019年吉安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不断呼吁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此,吉安市住建局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2019年的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对市区无电梯的既有住宅进行摸底调查,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并吸收了省内外部分地区的先进经验,形成了《吉安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意见》,主要包含适用范围、实施原则、实施主体、资金筹集、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鼓励政策、职责分工等8个方面内容。2019年11月21日,该文件经吉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稳妥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出行的需要。《试点意见》指出,针对市中心城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个人自建房除外)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同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住宅专有部分占住宅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单元住宅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此外,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电梯安装施工图及既有多层住宅安装电梯结构安全论证报告。

记者从会上获悉,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就奖励补助、公积金提取、费用减免、放宽规划条件等作出了明确。奖励补助标准为每加装一台电梯给予10万元/台的奖补,加装电梯还允许业主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额度不超过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此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征收新增建筑面积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办理行政许可、不计容积率、不纳入建筑间距,电网企业还应免收(临时)接电费和电网增容费。此外,鼓励依法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还可以申领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

责任编辑:王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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