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吉安社会> >正文
泰和一男子平整山地挖毁三株香樟被刑拘(图)
2019-11-29 08:38 来源: 中国江西网

吕某被依法拘留(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江西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实习生张喜喜、记者曾庆扬报道:近日,泰和县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犯罪嫌疑人吕某被该局刑事拘留。

投资果木业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居住在冠朝镇文塘村的吕某却因此摊上事了,原来其在平整山地时忽视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一不小心触犯了刑法。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吕某受雇于冠朝镇大冈村三组的郭某明,驾驶自己的小型挖掘机到泰和县冠朝镇坎头村梅塘组“老鼠岭”等山场上清理表皮植被(清杂),准备种植果木树。清杂前,郭某告诉吕某将山上的杂灌、茅草等全部清掉,并明确要求樟树要保留下来。但是在清杂时,吕某明知樟树是受国家保护的,仍驾驶挖掘机将山上的3株小樟树连根挖倒,并将其挖倒的樟树与清理的杂灌、茅草堆放在一起。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吕某非常后悔,便将其毁坏的3株樟树重新种植山上,但疏于管理,樟树全部死亡。经司法鉴定,被毁坏的3株樟树为香樟,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立木蓄积为0.06立方米,材积为0.036立方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因涉嫌非法毁坏国家保护植物罪,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之中。

责任编辑:王志峰
举报电话:0796-2199795举报邮箱:jgsdaily@163.com

井冈山报社主办 井冈山报社版权所有 本网法律顾问: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ICP备19004936号-1

Copyright ©2003-2019 by jgsdaily.com. 赣ICP备1900493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190006 赣公网安备 36080202000160号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申明 电子报入口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