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新闻网讯(记者罗青)万安县芙蓉镇的赖某花(化名)借了朋友4万元,明明有偿还能力,却不认账拒不归还,对法院的判决也拒不执行。今年8月28日,万安县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在赖某花欠款拒不归还后,债权人将其起诉至当地法院,万安县法院判令被告赖某花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
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赖某花,但赖某花抵触情绪较大,不愿承认这笔借款且拒绝沟通交流。在查询赖某花名下财产时发现,其银行账户上有1万多元存款,承办法官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冻结扣划到账,但至今仍然还有未履行标的额29700元。期间,该案承办人员多次上门寻找,始终未找到赖某花,向其家中亲属转告案件情况,并在大门口张贴督促履行公告。
赖某花有意规避执行,且态度恶劣,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万安县法院依法将赖某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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