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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
2019-09-05 10:08 来源: 吉安新闻网—井冈山报

吉安新闻网讯(记者徐瑞春)在我市中心城区部分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不时可见少数住户随意搭建的现象。私搭乱建不仅影响小区的环境和卫生,还给生活在小区的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有碍市容观瞻。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如何认定与处理,就此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我市部分律师。

江西向群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燕飞律师告诉记者,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行政主体审批而建造以及其他无法认定为合法的建筑。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等4个部门有权认定违法建筑。

违章建筑违了哪些法

罗燕飞表示,违章建筑所违之“法”,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而在征地拆迁中多数违法建筑涉及土地和规划,其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江西钧略律师事务所罗文兵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小区内公共场所未经批准加盖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公共场所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违建加盖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对这些公共场所的共同所有权。这些违建行为不仅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更会对建筑质量、消防设施造成影响,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拆除违建有法可依

针对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一楼院子归买受人使用,部分业主据此私搭乱建,罗文兵律师认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开发商的违法销售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一楼小区空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对外销售。

对于违章建筑,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如何减少直至杜绝违章建筑

罗文兵表示,小区业主要树立主人翁意识。首先,自己不违建乱建,并建议将违建行为纳入公民失信行为,加强全社会的监督。其次,要坚决对他人的违建行为说不,主动劝诫、报告业委会、物业公司及相关执法部门。同时,建议加强业主委员会这一小区自治组织的建设,使得小区业主们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互相监督、拒绝违建。

此外,街道、社区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小区违建的,立即向执法部门举报;城管应加强巡查,依法依规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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